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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纪委最新通报:查处174件违反八项规定典型案件

来源:新华网 作者: 2014-04-28 10:01: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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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

  广东省通报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件

  1.深圳市龙岗区平湖街道执法队杨新文、莫南、陈汉春、朱经林、郑锦香、李佳才等工作人员,违反工作纪律和严禁工作日午餐饮酒的规定,杨新文、莫南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陈汉春、朱经林、郑锦香、李佳才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江门市恩平市职业技术教育中心司机潘乃恒,违规使用公务用车办理私事,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茂名市化州市地税局纳税服务股股长李志锋,违规使用公车造成车辆被盗,受到行政记过处分并赔偿经济损失。

  4.湛江市坡头区龙头镇上圩村党支部书记赵亚英,大操大办儿子婚宴,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广东省纪委)

  广西壮族自治区

  广西壮族自治区通报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件

  1.桂林市灌阳县黄关镇党委书记莫家斌违规配备使用公务用车问题。经查,2012年9月,莫家斌未经审批,同意镇里购买一台价格为17.88万元东风悦达起亚越野车。2013年7月,灌阳县纪委对此问题进行查处,对莫家斌诫勉谈话,责成黄关镇将违规购买的车辆进行拍卖处理。2013年9月18日,莫家斌召集党政班子会议决定,由黄关镇政府以每年2万元、租期11年出资22万元反租该车,作为镇党委、镇政府公务用车。经研究,灌阳县委常委会决定,给予莫家斌撤销灌阳县第十四届委员会委员、黄关镇党委书记职务。

  2.防城港市财政局违规发放购物卡给干部职工购买运动服问题。2013年6月,防城港市财政局召开局党组会议,决定以工会名义举办职工运动会,并按每人3000元标准用公款为干部职工购买运动服等物品。局办公室主任周曦惠,在未经请示领导批准的情况下将为干部购买运动服变更为发给本单位在编干部职工每人3000元购物卡,聘用人员每人1000元购物卡,共计289000元。该局纪检组长池权锋作为该局分管工会的领导,没有正确履行职责和严格把关,导致了该局违规发放购物卡给干部职工购买运动服问题的发生。经防城港市纪委常委会议研究决定并报防城港市委常委会批准,给予池权锋党内警告处分;给予周曦惠党内警告处分;对发给干部职工的购物卡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3.防城港市东兴市财政局副局长黄一蹇违反工作纪律行为。经查,2013年12月27日,福建省福安市人李守望(原东兴市江平工业园区大同石材厂负责人)和同乡李銮斌(现东兴市江平工业园区大同石材厂负责人)因申请中小企业扶持资金,希望得到东兴市财政局副局长黄一蹇的帮助而邀请黄到KTV包厢唱歌娱乐。2014年1月16日,黄一蹇的该行为被网民陆续在网络论坛等曝光,造成极坏的社会影响。经东兴市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给予黄一蹇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4.贺州市富川县富阳镇国土所所长廖杰公车私用问题。经查,2014年4月16日下班时,未经批准,贺州市富川县富阳镇国土所所长廖杰将国土资源局配发给富阳镇国土所执法监察使用的五菱鸿途面包车(桂JGT008)开回其住所停放,2014年4月17日8时开回富阳镇国土所上班。富川县国土资源局给予廖杰行政记过处分。(广西壮族自治区纪委)

  海南省

  海南省通报6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件

  1.万宁市海洋与渔业局违规发放津贴补贴问题。2013年9月,万宁市海洋与渔业局党组书记、局长吴福荣同副局长李景波、潘少云等人商议决定,按照每人600元的标准向该局及下属的市渔政总站和三个分站共62名干部职工发放加班补助,总计37200元,从单位财政账户中支出。2013年10月,万宁市纪委给予负有主要领导责任的局党组书记、局长吴福荣党内警告处分。目前违规发放的津贴补贴已经全部退回。

  2.昌江县中西医结合医院违规公款购买月饼问题。2013年8月30日,昌江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县中西医结合医院院长林炽明主持召开院党政联席会议,决定在中秋节期间购买月饼发放给全院在职职工,所需费用在单位的业务收入经费中列支。9月16日,院办公室工作人员将购买的1726盒月饼发放给全院在职职工和实习生,共花费56946元。2013年11月,昌江县纪委给予负有主要领导责任的县中西医结合医院党委书记文国华党内警告处分;省纪委对林炽明的违纪问题进行立案检查。

  3.海口市国土局工作人员黄运龙等工作拖沓问题。2013年1月至2014年2月,海口市国土局工作人员黄运龙、吴艳红、杜海存、张燕娆在为服务对象办理土地权证过程中,责任心不强、工作拖沓,导致办证过程一再拖延,办证时间超过规定期限。海口市国土局对黄运龙予以辞退,对吴艳红、杜海存、张燕娆作出调离工作岗位处理,并对相关部门负责人进行诫勉谈话。

  4.陵水县隆广中心小学违规组织教职工公款旅游问题。2013年6月,隆广中心小学以学习考察名义,通过旅行社组织该校8名教职工前往五指山、三亚旅游观光,期间没有安排任何学习考察活动。全程共花费20629元,从隆广中心小学培训经费中支出。2014年4月,陵水县纪委、监察局分别给予负有主要领导责任的陵水思源实验学校(隆广中心小学由思源实验学校托管)校长陈聂图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记过处分,县教科局给予隆广中心小学执行校长杜建军行政警告处分,延长预备党员预备期一年,并对其他参与公款旅游人员进行诫勉谈话,旅游费用由个人支付。

  5.东方市三家镇红草村委会违规组织村干部公款旅游问题。2011年3月,东方市三家镇红草村委会组织村干部19人以考察名义在旅行社安排下前往华东五市旅游;2012年10月,该村委会再次组织村干部16人以同样名义通过旅行社安排前往香港、澳门旅游,两次费用共计140180元。2013年1月,该笔费用以“赴华东、港澳考察经费”名义在镇村财委托代理服务站报销。2014年2月,东方市纪委分别给予村党支部书记赵永奇、村委会主任张明强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旅游费用由个人支付。

  6.海口市龙华区新坡镇文山村村干部索要好处费问题。2010年8月,海口市新坡镇文山村村委会干部周克泽、周道江、周朝道、周庆友、周克伟、周道山、周志雄、吴清燕8人在出租集体土地过程中,以在土地租赁合同书上签字为由,向某房地产开发公司索要好处费,每人分得5万元。2013年11月,海口市龙华区纪委分别给予以上8人开除党籍处分。(海南省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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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中纪委,八项规定,典型案件

责任编辑:李雪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