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纪委最新通报:查处174件违反八项规定典型案件
山西省 山西省通报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件 1.张天龙,男,山西省临汾市霍州市交通局纪检组长,违反工作纪律,2014年4月给予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记大过处分。 2.刘全喜,男,山西省忻州市静乐县上双路村党支部书记,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2014年4月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3.杨水平,男,山西省临汾市乡宁县昌宁镇石涧村党支部书记,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2014年4月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4.李艳侠,女,山西省运城市河津市水利防汛抗旱办副主任,违反工作纪律,2014年4月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5.王会军,男,山西省长治市襄垣县工商局虒亭工商所所长,违反工作纪律,2014年4月给予行政警告处分。(山西省纪委) 内蒙古自治区 内蒙古自治区通报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件 1.董洁,呼和浩特市人社局办事服务大厅工作人员,2014年3月20日,在呼和浩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办事服务大厅1楼12号窗口社保资金管理中心服务接待群众时,态度恶劣,给予董洁警告处分。 2.杜伟泉,呼和浩特市政务服务中心协调科科员,2014年3月20日,上班期间浏览与工作无关的网页、玩游戏、上网聊天,给予杜伟泉行政警告处分。 3.韩瑞、杨二玲,包头市土默特右旗政务服务大厅工作人员,2014年3月11日,土默特右旗政务服务大厅工作人员韩瑞迟到,服务态度生硬;旗社保局服务大厅工作人员杨二玲在工作期间违反工作纪律,服务态度生硬,给予韩瑞、杨二玲行政记过处分。 4.李俊清,包头市土默特右旗民政局工作人员,2014年3月11日,在工作中不作为,且服务态度“生、冷、硬”,给予李俊清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5.巴彦淖尔市乌拉特前旗民政局政务服务大厅,2014年3月11日下午,乌拉特前旗民政局服务大厅有3人缺岗,后确认均为迟到。服务大厅门外有人贩卖票号,服务大厅内部秩序混乱。给予分管大厅的民政局副局长前德门行政警告处分;给予张宏、郄永艳、邬帅3名工作人员行政警告处分。(内蒙古自治区纪委) 辽宁省 辽宁省通报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件 1.张世俊,辽宁省大连公路路政管理局瓦房店分局副局长,违规发放津贴补贴,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2.王辉毅,辽宁省大连公路路政管理局瓦房店分局副局长,违规发放津贴补贴,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3.曲家都,辽宁省大连市高新园区党工委组织部部长,违反公务用车管理使用有关规定,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4.宋凯,辽宁省锦州市北镇沟帮子开发区规划办副主任,借乔迁之机大操大办,给予党内警告处分。(辽宁省纪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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