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债14万给男友买乐器后遭弃 女大学生卖淫还债
到这里来! 可以赚钱! 有美女! 鼓楼法院近期判决多起利用网络介绍卖淫或传播淫秽色情的案件 近期,南京鼓楼法院一连判决了多起介绍卖淫或传播淫秽色情内容触犯刑律的案件。法官告诉记者,这些案件均利用网络作为平台实施犯罪,败坏社会风气,危害青少年身心健康,国家目前正开展“净网”行动,可以说十分必要和迫切。 案例1 为男友举债遭抛弃女大学生来宁卖淫 现年25岁的河南女孩晓莹毕业于西安某大学服装设计专业。大学期间,晓莹与本校音乐专业男生占魁恋爱。2012年7月,晓莹和男友同时毕业,为支持占魁发展,晓莹以个人名义举债14万元为占魁添置乐器等设备。没想到,晓莹的倾情付出,最后换来的竟是负心郎的绝情。原来,占魁的音乐事业发展一直不顺利,便在2013年初偷偷回了老家,并瞒着晓莹与老家一女孩结婚。可怜的晓莹不仅在感情上受欺骗,同时还背下一身巨债。 2013年8月,晓莹接到曾在一家服装企业工作过的女友文娟的电话。文娟是山西人,大晓莹2岁。文娟在询问了晓莹的近况后,称自己在南京做兼职,月收入可达2万出头。晓莹问文娟兼什么职,文娟直截了当告诉她:“就是陪男人睡睡。”巨债在身的晓莹在思想斗争了两天两夜后,决定豁出去了,辞职到南京来卖淫挣大钱。8月29日,晓莹只身赶到南京,文娟前往火车站将她接回住处。 当天下午,一名叫刘星亮的年轻男子对晓莹进行面试,并要走了她的电子版写真照。面试完后刘星亮对晓莹道:“你的身材和长相很好,我一会将你的美人照放上网,随时准备接第一单。”这个刘星亮其实就是老板,文娟是被她骗上钩的,但如今的文娟又把晓莹引诱入伙。 初到南京的当天下午,晓莹就接待嫖客3人,一次收费600到1000元不等,净得嫖资1200元。尝到甜头后,晓莹堕落成了一个见客就拉的卖淫女。 出乎晓莹预料的是,她来南京还没几天,老板刘星亮即被抓,她本人及文娟等卖淫女及众嫖客也因此都受到治安处罚。25岁的刘星亮归案后,如实交待了利用QQ、微信等联系嫖客介绍卖淫的犯罪事实。3月28日,刘星亮被以介绍卖淫罪一审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 案例2 玩“陌陌”被卖淫女勾引遭治安处罚 2013年10月中旬某日晚,家住南京鼓楼区的青年男子洪伟正在聊天工具“陌陌”上与朋友闲聊。10时许,一个有美女头像并取女孩名的陌生人突然跳出来要加洪伟好友,出于好奇,洪伟当即加上了对方。闲聊几句后,对方便很露骨地问:“还要美女帮你服务啊?”洪伟接上话题道:“什么样的美女?”对方见此随后给他发了几张女孩的照片。 洪伟见了照片顿时心猿意马,觉得对方确实水灵漂亮。在对方报出600元一次的嫖娼价格后,洪伟思想斗争了近一个小时,最终走出了家门。出门后,洪伟就近找了个快捷酒店并开好房间。随后,一个自称雯雯的女孩赶了过来。完事后,洪伟特意要了雯雯的手机号码。两天后,他再次联系雯雯时,却怎么也联系不上了。次日派出所民警却找到了他。 经查,雯雯的老板李君是苏北人,因手头急缺钱用,便在朋友介绍下,干起了网络招嫖,并利用朋友介绍给他的卖淫女林宁物色漂亮女孩。林宁是淮南人,先后将年轻漂亮的雯雯等4个女孩拉了过来。之后,李君即带着她们赶到南京,并在山西路附近一家宾馆开了两个房间、准备了多部手机,对卖淫女实行集中管理。李君冒充美女,通过QQ、微信、陌陌、遇见等网络聊天工具物色嫖客,他则按60%的比例从卖淫收益中抽成。 李君短时间内提取了可观的收益。但是,有一点李君想错了,那就是南京并不像他想的那样没人管卖淫嫖娼。最终,他只干了一个月左右,即被警方抓获落网。3月24日,李君被鼓楼法院以介绍卖淫罪,一审判处其有期徒刑五年。 案例3 中年男“爱分享”淫秽视频获缓刑 现年55岁的南京男子张扬,具有大学本科学历,也有正当职业。但张扬有一大爱好,那就是对淫秽、色情的东西情有独钟。但自己一个人躲在家里看看也就罢了,他却偏要将挖空心思弄来的色情视频,发到网络论坛上去和别人分享。 2011年以来,张扬在自己家中,以“西风瘦马”这个网名,在“东方小镇”网络论坛上,持续发布从国外等色情网站上弄来的淫秽色情视频链接,引起许多网民点击。从2012年下半年起,一些家长在发现孩子点击这些视频后,纷纷向公安机关举报。公安机关经过侦查,最终锁定了张扬。 同年10月9日,公安机关以张扬涉嫌传播淫秽物品罪将其刑拘,同年11月张扬被取保候审。后经有关部门鉴定,张扬在“东方小镇”论坛上共传播166件色情视频文件。今年1月8日,鼓楼法院以传播淫秽物品罪,判处张扬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文中人名均为化名) 法官点评:开展“净网”行动迫在眉睫 针对近期判决的、由网络引发的介绍卖淫和传播色情案件,鼓楼区法院刑一庭庭长邱筱颖接受采访时说:近年来在鼓楼区法院判决的多起介绍卖淫案件中,利用网络QQ、微信、陌陌、遇见等即时网络聊天工具招嫖的占绝大多数,他们的作案手段也随着网络技术的变化而变化,其中利用“附近的人”功能随机引诱招嫖就是其中之一。一些原本本分的网民,受其引诱涉嫖的不在少数,而因一方嫖娼或卖淫而引发家庭纠纷的,在法院审理的离婚案件中也时有出现,很多青少年也深受其害,开展“净网”行动已显得迫在眉睫、刻不容缓。 |
关键词:女大学生,卖淫,还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