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叔侄强奸冤案启动追责 专家:不能只究女神探一人

来源:中国青年报 作者: 2014-04-14 09:44: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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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何避免公检法“穿一条裤子”

  “总体上说,检察院监督公安和法院是比较难的。”在采访中,刑诉法学泰斗、中国政法大学终身教授陈光中直言不讳。

  “张高平叔侄冤情得申,得益于检察官张飚的负责。”陈光中对中国青年报记者说。但张飚查案也遭遇了多年的阻力。

  公检法“亲如一家”、法律监督“下不了手”,正是多年法学界诟病所在。

  华东政法大学法学院教授马长山认为:“检察机关是处理公检法职务犯罪的,但是,公检法之间经常形成一个‘共同体’的意识。这实际上很不利于法律监督。在一些地方的公检法部门,只有出了掩盖不了的大事,才会相互监督。”

  在法律规定的权限内,检察机关对案件的监督只能是建议或者抗诉。

  陈光中教授说:“现在很多人说,要强化检察院的法律监督,但我认为,检察机关的权力太大,也会产生职能分工的问题。强化权力,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这位享有国务院津贴的教授举了一个例子:“比如,检察院如果发现公安有超期羁押的行为,就可以建议其改进,如果建议两次不执行,就要强制监督,检察院在这个方面的权力是要强化的。”

  但现在有些人为了强化检察机关的权力,就建议检察院在公安机关办案的时候提前介入。陈光中认为这是一种误读。

  “公检法机关分工负责,这是大前提。检察机关作为监督机构,是不能参与办案的,也不能联合执法。这是绝不能混淆或代替的,强化法律监督也必须有法律的依据。”陈光中认为,公检法三家的关系应当是“配合与制约并重”。

  “三家的关系,目前是公安机关比较重头,公安机关对案件进行侦查,法院或检察院是很难推翻的。”

  因此,他强调,公检法的关系,应该由侦查中心制转向审判中心制。“法庭的审判、证据都要公开透明,证人也要到场。”他还建议逐步公开公检法司官员的财产,“可以从新任命、提拔的人员做起,从严审查”。

  监督司法不能只靠“拦轿伸冤”

  除了检察官“仗义勇为”,老百姓的举报能起到多大作用?

  据中国青年报记者不完全统计,2010年-2014年间,公开曝光的公检法司落马干部中,有37人来自公安系统,15人来自法院系统,3人来自检察院系统。

  其中,司局级正副职的公检法官员落马最多,有60人。省部级正副职25人,县处级正副职9人,乡科级正副职6人。

  他们是被自上而下地查出问题,还是被自下而上地举报?据中国青年报记者不完全统计,2010年-2014年公开曝光的公检法司落马干部中,至少有40人是因群众举报落马。

  马长山认为,目前的“官民不互信”局面,影响了老百姓监督举报的积极性。“没有进入公众舆论的个人监督是很危险的,这限制了普通人的监督举报。只有让人们在监督时具有完全的安全感,社会监督才能发挥出应有的效果。”

  他同时肯定,网络已经成为越来越多的人实现社会监督的平台。“网络是一个很好的民意出口,自媒体时代的老百姓可以有更多渠道、更直接地反映自己的意见。”

  目前,中央巡视组各省负责人的手机号,也成为了广泛传播的热门信息。个别地方甚至出现了当地政府工作人员在巡视组驻地附近“截访”的情况。

  但学者认为,对司法人员的监督,不能只依靠“拦轿伸冤”模式。

  “公检法司系统本应是一片净土,这个地方的腐败是最可怕的,比一般官员的腐败严重得多。必须要建立完善的制度,来解决司法腐败问题。”陈光中说。

  陈光中认为,目前社会对公检法司机关的监督作用,“发挥是不充分的”。

  这位权威学者最后强调的是司法机关的公开透明。“要加强社会的监督作用,就需要扩大公众的知情权。公检法司系统应当主动做好信息公开,老百姓知道得越多,就越能够发表建设性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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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冤案,追责,叔侄冤案

责任编辑:李雪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