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亮法院住址”遭人肉 疑曾在最高法任职
微博截图 最高法回应“女子撞人后亮法院住址”:查无此人 4月9日,在朝阳区和睦家医院一起停车纠纷中,一女子气焰嚣张,声称其身份证上的地址是最高人民法院所在的东交民巷27号。网友经微博爆出此事后,部分网民对其进行“人肉搜索”。昨日凌晨,最高人民法院官微回应称,经调查比对,确定工作人员中没有该名女子。 不顾老人强行停车 4月9日中午,名为“大头妹小鸣鸣”的网友发微博描述了一起停车纠纷,涉事女子气焰嚣张,提到自己身份证上的地址为东交民巷27号,引发众多网友关注。昨日,北京晨报记者联系上发微博的网友吴女士,她向记者讲述了当天的经过。 当天上午,吴女士与父亲一起带女儿去和睦家医院打疫苗,由于路况需要引导,其父先行下车等候。因车位紧张,一辆奔驰车强行开到该车位并倒车,险些碰到站在车位上的父亲。吴女士摇下车窗说“后面有人呢”。奔驰车上随即下来一位女士,走到驾驶室旁,拉扯吴女士下车。保安及时制止,吴女士也立刻落锁,该女子又猛踢车尾处直至掉漆,吓得车后座上的孩子哇哇直哭。 在民警处理纠纷的过程中,该女子突然冒出一句“我的地址可是东交民巷27号”,吴女士说,“也不想把事情闹得太大”,仅要求道歉。 最高法“查无此人” 吴女士回家后查询到东交民巷27号为最高人民法院的所在地,于是发表了详细的图文微博,并特意点出“东交民巷27号”,点名@最高人民法院官方微博。随即,这条微博得到了网友的关注,也得到了一些媒体官微的转发,10日晚上转发已达到8000余次。 昨日凌晨,最高人民法院发微博称高度重视此事,“经对微博提供的涉事女子照片及各种信息比对,我院工作人员中没有该名女子”。 网友搜索“高法姐” 由于其语气嚣张、行为过分,众多网友开始对“高法姐”进行“人肉搜索”,结果找出了北京一家科技公司的董事长。北京晨报记者查询公开资料后发现,疑似“高法姐”似乎真有法院工作经历,“22岁通过最高法院的法官资格考试,23岁被任命为助理审判员”。将其个人主页公开的照片与事发当天吴女士拍下的照片比对,确有几分相似。有网友表示,大学应届毕业生进入最高人民法院工作,由于是集体户口,身份证上的地址确为东交民巷27号。离职后如未将户口迁走,也会出现这样的情况。 北京晨报记者多方联系该公司以及董事长本人,但没有收到任何回应,也未看到其在任何官方渠道对此事作出回应。 北京晨报记者就此事致电朝阳分局将台路派出所,了解到9日在和睦家医院确有民事纠纷,双方现场调解,事主没有追究。但警方并未透露涉事女子的身份信息。 (文中吴女士为化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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