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进核心价值体系 融入民心化为行动
党的十八大首次从国家、社会和个人三个层面,明确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通过核心价值观建设促进国家认同、提升民族凝聚力,是文化治理实践在国家意识形态领域的核心命题和具体运用。 在核心价值观的培育和践行中,如何通过吸引力和感染力等的运用,增强核心价值观的渗透力和有效性,使之深入民心,获得认同?这是文化治理在国家核心价值体系认同的关键问题。这就需要我们深入探究文化濡化的内在规律和机制。在中国,这种规律主要体现为两方面:一是人文化成的普遍规律;二是教化体制的特殊规律。人文化成的普遍规律,简单可概括为“可知”、“可欲”、“可信”、“可行”八字。从教化体制的特殊性看,中国的文化精神培育历来都有精英示范的传统。这一传统如今典型体现在党群关系上。在我国,党因其先进性(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中国人民的先锋队、“三个代表”)获得思想文化领域的领导权和教化权;而党所倡导和塑造的价值观的先进性,不仅在于其内涵的合理和科学,更在于路线方针政策对此价值观的遵循,以及党员干部群体在自身实践中的示范带头作用。历史证明,在我国核心价值体系建设中,为政者言传身教和德政示范具有特殊重要意义。 结合人文化成的普遍规律和教化体制的特殊规律要求,重点解决“可信”问题,发挥和凸显特定价值观的符号象征性、传播体验性和信号昭示性等文化塑造功能,是促进核心价值体系融入民心、化为行动的关键所在。所谓符号象征性,即民生工程在传播文化价值时的代表性和象征性。所谓传播体验性,即民生工程传播文化价值的广告宣传和具象化能力,以使人们在日常生活中可以观察和感受。所谓信号昭示性,即民生工程对公众发出或昭示某种信息,以增强社会公众对某种价值观的信任。 核心价值观塑造的核心,是推进文化价值与各类符号载体的统一。从文化治理切入文化价值观的培育和塑造,不仅仅是宣传文化系统的问题,解决这个问题也不能仅仅从狭隘的文化宣传着手,其关键是要形成一种“大文化”的系统观,把政府政策、政府行为以及示范群体所折射的价值体系与宣传系统所倡导的价值导向统一起来,以特定项目设计为抓手,充分发挥和凸显其符号象征、传播体验及信号昭示的功能,把培育和弘扬文化精神和价值观的内在规律转化为可以具体操作和实施的项目。唯此,才能真正使核心价值观深入到民众内心,并转化为推进社会善治的精神资源。 作者单位:广东省社会科学院精神文明研究所 夏辉 张冰 |
关键词:核心价值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