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雾霾首被纳入“自然灾情”

来源: 扬子晚报  
2014-03-05 16:2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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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去年,各类自然灾害共造成全国38818.7万人次受灾,1851人死亡,433人失踪;87.5万间房屋倒塌;农作物受灾面积31349.8千公顷,直接经济损失5808.4亿元。4日,国家减灾办、民政部通报2013年自然灾情,首次将雾霾天气纳入。

  通报介绍,2013年,我国中东部地区雾霾严重,雾霾天气多发、频发。除8月外,各月雾霾日数均较历史同期偏多,其中,1-3月、9-12月雾霾天气尤其严重。

  国家减灾办介绍,2013年我国自然灾害情况较2012年明显偏重,属于2000年以来中等偏重年份。自然灾害主要呈现以下特点:极端天气气候事件频发,汛期南旱北涝;中强震异常活跃,地质灾害损失较重;台风数量偏多损失集中,海洋灾害损失偏重;贫困地区灾频灾重,城市灾害影响突出。

  2013年,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累计遭受3700余次自然灾害影响,造成的倒塌房屋和严重损坏房屋间数占全国总损失4成以上。6成以上扶贫重点县重复受灾超过5次,灾贫因素叠加,灾害救助任务较重。

  国家减灾办表示,东部地区人口稠密、经济发达的大城市和中小城镇也频繁遭受灾害影响,经济损失和社会影响突出。如,受台风暴雨洪涝影响,广东汕头、浙江余姚等城市主城区一度进水受淹,电力、通信等基础设施严重受损,群众生产生活受到严重影响。

关键词:雾霾责任编辑:赵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