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查:追访柏乡县拆迁“自焚”事件三大疑问
疑问三:补偿不合理还是要求过高? 记者在柏乡县工业园区西街村旧村改造项目现场看到,冯家宅院北侧是正在建设的四栋7层高楼房,东西两侧有挖的地基深坑,出宅院门向东、向南分别有两条道路可通向村外的马路。 据了解,2010年7月,西街村开始旧村改造项目一期工程,项目以西街村村委会为实施单位,通过招标确定旧村改造项目由荣华锦城房地产公司负责开发,当时预计2012年底完工。西街村村主任赵村夫告诉记者:“全村一期工程涉及拆迁共39户,除了冯文吉家,其余38户包括我自己家的房屋,早已拆迁完毕。” 赵村夫介绍说,“我家在冯家前面,冯家宅基证上地使用面积为:东西17.4,米,南北15米,共261平方米。按照村民代表大会通过的拆迁置换办法,冯家的置换面积不超过220平方米。但他们提出置换两套135平米的房子、一套60平米的房子、两个车库。这样算下来,总面积大概370平方米。如果答应了他们家的要求,其余38户已经签署了拆迁协议的怎么办?” 西街村村民吕振江家是旧村改造项目一期工程的38户之一,记者从他签署的“房屋拆迁置换明细”上看到,他家的宅基地使用面积为:东西16.66,米,南北15米,共249.9平方米;置换面积合计296平方米。“当时我家的房子刚刚装修好,是给儿子准备的婚房,还没入住。”吕振江说,“当时拉土垫地基、盖新房共花了8万元,如果卖了总共也卖不了20万元。置换296平方米,按2500元每平方米计算,能卖74万元,还是比较划算的。” 有村民说:“房子是冯家自己的,要求置换多少都有权利。但是最终酿成这样的悲剧,是无论多少金钱都换不回来的。”新华社记者曹国厂 骆学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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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赵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