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日来,1995年发生在杭州萧山的两起抢劫命案5名被告人服刑17年后真凶现身的新闻,引起了社会广泛关注。
司法活动是一个环环相扣的链条,错案不可能是某个人或某个机构可以独立办成的。人们不免疑虑:萧山案是如何在证据缺乏的情况下,闯过司法链条层层“关卡”,最终铸成错案的?
刑讯下的冤案
在2013年6月25日的再审中,“刑讯逼供”的出场率最高,5名原判被告人当庭向法院陈述了当年遭受警方刑讯逼供的多种细节。
田伟冬说,1995年11月29日,自己被带到萧山城厢派出所后,吃尽刑讯逼供的苦头。因为忍无可忍,感到生不如死,咬断了自己的舌尖。在被送往医院缝了5针后,第3天,又被打得实在无法忍受,又咬舌头,缝线崩断,满口鲜血,侦查人员才停止了审讯。“我的舌尖是平的。”田伟冬张开嘴巴展示自己的舌头后说,现在吃饭喝水,自己稍不小心,东西就会从嘴里漏出来。
“我的经历就是一部恐怖片。”王建平提到自己的遭遇时说,“一进去他们就把我当成突破口,经过4天的酷刑审讯。”“我无法忍受折磨,想死也死不成。”他说,“当时招供对我来说是唯一的一种解脱方式。”酷刑之下几次撞墙没能了断自己,过度的痛苦使他不得不想方设法招了再说。但直到法院一审开庭,他才知道这案子的具体作案时间。
5人中,田孝平年龄最小。他说:“那时候我年纪轻,被打得实在受不了,只好按照他们的意思在口供上签字。”
朱又平说,自己被连续审了8天9夜,每天只让吃两个馒头,饿得累得连说话的力气都没有。
陈建阳也说:“被打得实在受不了,昏昏沉沉,只好按照要求,承认是我干的。”
在5人的陈述中,在被萧山公安机关带回审讯后,都受到严酷的刑讯逼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