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n error occurred while processing this directive]
您当前的位置:您当前的位置 : 长城网 >> 新闻频道 >> 经济快讯

新修订的劳动合同法实施 劳务派遣有望同工同酬

来源: 河北日报 作者: 2013-07-01 09:13:03
【字号: | | 【背景色 杏仁黄 秋叶褐 胭脂红 芥末绿 天蓝 雪青 灰 银河白(默认色)

  “明天起,我的工资能和正式工一样吗?”6月30日,在省内一家电信公司工作的张阳在电话里问记者。

  1999年,张阳进入我省一家电信公司工作,原本以为抱上了“大树”的他,却发现自己是与一家劳务派遣公司签的合同,在工资待遇方面与正式工存在落差。

  7月1日起,全省50万劳务派遣人员将迎来新的机遇。劳务派遣工将和用工单位正式工享有同工同酬的权利、劳务派遣企业取得行政许可后方可开展业务……这一天,新修订的《劳动合同法》正式实施,明确提出解决劳务派遣被滥用及不规范问题,对劳务派遣工作岗位作出更加明确的界定。

  全省50万劳务派遣工分布在2137家用工单位

  “我们正在加紧规范劳务派遣,特别是在工资等方面加强与相关用工单位协商。”河北搜才相关负责人贾海军说,目前该公司有1万多名劳务派遣工,主要分布在保险等多个行业。

  据了解,近年来,我省劳务派遣机构快速发展。目前全省有劳务派遣公司1100家,正常开展业务的496家,派往用工单位2137家,劳务派遣人员达50万。

  劳务派遣的从业人员以城市外来劳动力、大中专毕业生、企业下岗分流人员以及专门人才为主。近九成的劳务派遣工在企业工作,机关事业单位占3.7%。从岗位工种看,临时性岗位占17.1%,辅助性岗位占一半以上,替代性岗位占22%。

  省人社厅的一份调查显示,我省的劳务派遣从隶属关系看:中央和省属国有企业占72.3%,市属占22%,县区属占1.6%,其他占4.1%。某通信公司总员工数为21420人,劳务派遣工人数达15000人,占总员工数的70%。我省一家大型国有企业使用劳务派遣工4.3万人,占集团公司全部用工总量的34.7%。

  在我省,劳务派遣的职业、岗位有40多种,其中一线艰苦生产岗位占60%,此外还有钟点工、秘书、话务员、装饰设计、课程讲学、电视拍摄、报刊写作等。

  省人社厅劳动关系处处长杨子义指出,2008年版的《劳动合同法》中涉及被派遣劳动者权益的规定不过四五条,这让劳务派遣公司与用工单位钻了空子,其在降低用工成本和更大程度规避法律责任的前提下,大量使用劳务派遣工,甚至达到“滥用”的程度。

  “同工不同酬”很普遍,有的待遇差达到50%甚至更高

  劳务派遣因其用工形式灵活等原因受到了部分单位的欢迎,但由于劳务派遣是招聘与用人相分离,即劳务派遣机构“招人不用人”,而用工单位“用人不招人”,导致有些单位钻政策空子,规避单位与劳动者直接签订劳动合同的法律规定,压低用工成本。

  据了解,目前,我省劳务派遣用工主要存在五个方面的问题———

  问题一:超出“三性”范围大量使用劳务派遣工。新《劳动合同法》提出,作为补充用工方式,劳务派遣用工主要从事临时性、辅助性和替代性工作岗位,临时性工作岗位工作时间不超过六个月。但现实中,多数用工单位存在明显超越法律规定的“临时性、辅助性、替代性”范围,部分大型国企甚至在主营岗位上长期大量使用劳务派遣工,有的已超过10年。一些企业不仅大量使用劳务派遣工,甚至存在“成建制”的大量使用劳务派遣工问题。

  问题二:劳务派遣工与自主用工在经济待遇、权利上普遍存在一定程度的差别。同工不同酬的现象也很普遍,在有的单位待遇差达到50%甚至更高。2012年,全省劳务派遣工的月平均工资2120元,而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3295元。据统计,全省劳务派遣工仅有60%缴纳“五险”,30%缴纳“三险”,5%是按照农民工身份缴纳,5%未参保,有住房公积金的不到1%。

  问题三:劳务派遣工普遍缺乏归属感,缺乏职业稳定感。由于劳务派遣是招聘与用人相分离,被派遣到用工单位的劳务人员普遍缺乏归属感和职业稳定感,强烈希望能够归属于用工单位,成为用工单位的一名职工。按相关法律规定,连续签订两次固定期限合同或者连续工作满十年的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但劳务派遣工却不能享受这样的待遇和保护。

  问题四:加入工会及参加工会活动存在理论和实践上的“瓶颈”。由于派遣员工数量多,被派遣员工由派遣机构派往不同的用工单位,难以对其进行有效管理。从用工单位方面看,由于其与被派遣劳动者没有形成法定的劳动关系,被派遣劳动者参加用工单位的工会,涉及福利待遇、会籍管理、工会经费提取等问题,用工单位不愿吸纳他们加入工会。由于一些劳务派遣机构未建立工会组织,而一些用工单位又没有吸收被派遣劳动者入会,使被派遣劳动者的入会和维权问题处于“两不管”状态。

  问题五:劳务派遣行业无序竞争,难以规范。派遣机构参差不齐,派遣公司之间为争夺客户而引发价格等方面的恶意竞争。混业经营现象严重,许多劳务派遣单位同时从事劳务中介、劳务服务等业务,兼营劳务派遣,致使劳务派遣单位经营管理松散。

  从源头上对劳务派遣公司进行管理

  如何让被派遣劳动者“同工同酬”的理想真正走进现实?

  就这一问题,业内人士表示,需要从源头上对劳务派遣公司进行管理。

  “建立健全内部统一的劳动报酬分配制度,督促指导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与同岗位劳动者实行相同的劳动报酬分配办法,落实被派遣劳动者同工同酬的权利。”省人社厅劳动关系处调研员王学杰说,7月份,我省将对劳务派遣单位进行清理整顿,依法取缔不具备法定资质的劳务派遣机构,依法整顿用人单位自行设立劳务派遣单位向本单位或者所属单位派遣劳动者的行为。

  探索对劳务派遣进行全面动态监管。围绕建立健全加强劳务派遣监管的长效机制,7月1日后,我省对申请行政许可的劳务派遣单位,将依法及时办理行政许可。同时,对已经依法取得行政许可并办理公司登记的劳务派遣单位实行年度核查制度,对未能通过核查的,依照有关规定撤销行政许可并予以公告,建立劳务派遣单位履行法定义务情况报告制度。加大对劳务派遣的监察执法力度,将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遵守新修订劳动合同法的情况作为每年开展劳动用工专项检查的重点内容,依法严肃查处劳务派遣用工中的各类违法行为。各级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建立跨地区执法监管协作机制,切实维护跨地区被派遣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关键词:劳动合同法,劳务派遣,同工同酬

责任编辑:赵鹏
[an error occurred while processing this dir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