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署发布57中央部门年度审计报告,“三公”经费违规金额4000多万元
中央单位公车费违规2044万元
2012年度,审计发现,外交部、国土资源部等14个中央单位,违规“出国费用”和公务车购置及运行费违规,涉及金额约4250.37万元。其中,违规“出国费用”2205.95万元;违规“公务车购置及运行费”2044.42万元。
昨日,审计署发布中央部门单位的年度审计报告,呈现出2012年度,57个中央部门单位的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报告表明,“三公”经费违规仍是突出问题。
9中央单位违规出国花费2205万元
“三公”经费仍是突出问题。外交部、农业部、工商总局、自然科学基金会、国家海洋局、民航局、供销总社等9部门,超标准、超范围列支出国费用,金额总计2205.95万元。
外交部部本级金额最高,超范围列支出国费用1396.29万元。工商总局本级、海洋局本级、供销总社社本级则无预算列支因公出国(境)经费,金额分别为13.06万元、512.21万元、73.88万元、67.76万元。
工商总局还将出国费用超预算支出部分75.09万元在往来款科目挂账。
6中央单位公车费违规
国土资源部、农业部、安监总局、银监会、保监会、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等6个中央单位及其所属单位,存在公务车购置及运行费违规问题,涉及金额共计约2044.42万元。
2012年,国土资源部所属中国地质调查局等单位以项目用车名义,通过租赁形式,变相配置公务用车共计24辆,并在财政经费中列支租金合计193.96万元。
2009年至2012年,农业部所属药检所等4家单位,在6个财政项目中列支办公楼物业管理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等支出871.19万元。
2010年至2012年,安监总局局本级将本级公务用车预算,放在所属机关服务中心编报,3年来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共超出核定的预算额度710.3万元。
三项目损失过亿元
报告还通报了三个亿元以上违规项目,两个发生在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2012年,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投资的铜川矿务局棚户区改造项目信托贷款中,有11亿元被投向“四证”不齐项目;办理的670亿元协议存款,有3份签报未按规定执行会签程序,涉及金额25亿元。
另一个发生在交通运输部,2010年至2012年,交通运输部部本级在没有细化人员经费范围和标准的情况下,从其管理的543项科研项目的15.56亿元预算总额中安排人员经费1.86亿元,主要用于人员工资及补贴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