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4日,国家审计署公布了对57个中央部门单位2012年预算执行情况的审计报告。审计对象包括国家发改委、财政部、教育部等中央政府组成部门,也包括中央统战部、中央外宣办、光明日报、中国工程院等其他中央机构。
该份审计报告对有些部门及相关下属机构的2012年全部预算资金进行审计,有些则是抽查部分资金;除了对2012年当年预算进行审计外,针对部分事项还进行了延伸审计。
审计结果显示,各部门均有几百万,上千万,有些甚至高达几十亿元的不符合财务制度规定的问题资金。审计报告暴露出诸多问题,如专项资金挪用、政府采购不合规、部委与下属机构存在“利益输送”、三公经费超支、部属房产等经营收入未上缴国库等。
但也有业内专家表示,审计署报告并未就违规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作出清晰解释,不合理因素和合理因素掺杂在一起。另外,有些财务制度本身脱离客观现实,使得实际中操作性差。
当合理和不合理因素融合在一起时,违规行为就难以追究到相关责任人,也无从判断哪些人从中谋取不当利益。要改变这种状况,根本出路在于改革。
经费“变性”:项目费用拿来发津贴
从审计报告来看,部分项目经费变成人员经费或者公用经费的现象在各中央部门中比较普遍。
如国家发改委所属的国家节能中心,2012年在专项资金中提取管理费129.15万元,其中35.1万元用于发放工作性津贴。
公安部所属1家单位,2012年未经批准,自行将公用经费和项目经费396.14万元用于弥补人员经费缺口。
民政部下属一机构,2012年在“城乡社区建设”、“基本运行维护费”等26个项目经费中,均存在超范围列支公用经费和人员经费,共计176.26万元。
科技部所属的火炬中心,2012年未经批准在创新基金管理费项目中列支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1192.16万元。
科技部上千万的人员补贴还不算多。在2010年至2012年,交通部本级从其管理的543项科研项目的15.56亿元预算总额中,安排人员经费1.86亿元,主要用于人员工资及补贴支出。
无法判断这些资金违规现象是否与屡遭诟病的公务员“隐性福利”有关。从上述审计结果来看,有些是弥补经费缺口,有些缘由则不清楚。
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财税专家表示,中央部委的一些公务员平常工作量很大,但合规的绩效工资或者津贴非常有限。部门领导,有时为调动手下员工的积极性,会从一些项目经费中,为具体项目中干活的公务员开列经费支出。有些支出是合理必要的。
肥水自留:对下属部门的“关照”
从审计报告中,可以看出不少部门与下属部门关系密切,有招投标项目会“不避嫌”,也不走招投标程序,先由下属机构来承包;或者干脆动用财政资金帮自负盈亏的下属企业机构列支;有些部委资金不够用时,也会拜托下属机构帮忙平衡。
如外交部在2012年,部本级委托无相关资质的所属服务中心承包部分部属工程,涉及金额1263.19万元。
交通部未执行政府采购程序,直接将所属房产的物业管理给委托机关服务中心,并支付管理费376.2万元;所属救助打捞局违规委托不具备政府采购业务代理资格的下属单位代理应急物资采购,支出1958.93万元。
“中央部门虽然有相对完善的政府采购制度,但各部门有不少还是不按程序走,将一些项目直接委托给下属机构,”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副所长王朝才向本报表示,这里可能存在利益输送的问题,很多腐败现象也由此滋生。
上述“近亲输送”现象还不是最离谱的。据审计署的延伸审计显示,2004年至2011年,原铁道部动用铁路建设基金和预算内财政拨款,向所属中国铁道科学研究院安排基本建设项目45个,涉及金额73833万元。而铁道研究院早在2002年便已改制为企业,只享受2年“基本建设项目由中央给予补助支持”的政策。
当然,下属机构除了依傍部委这棵大树,有时候也需要为部委埋单。如司法部2012年就将1个会议的106万元支出转嫁给其他单位。
内部屏蔽:信息化工程重复花钱
审计署的调查还发现,部委内部不同的司局里,信息化工程重复建设比较多。
抽查住建部本级投资建设的31个信息系统发现,这些信息系统缺乏统一规划,主要是各个司局自行开发和管理,个别司局管理使用的信息系统达到11个,信息资源缺乏有效整合。截至2012年底,上述信息系统建设和研发支出1129.59万元。
2008至2012年,商务部本级投入信息系统开发和运行维护费6.31亿元(其中2012年1.69亿元),共开发信息系统和平台等187个。这些信息系统由商务部29个司局分别组织开发和建设,未实行统一规划和管理,存在共享程度低、重复建设等问题。
上述不愿透露姓名的财税专家表示,各个司局闭门造车,不愿意分享协作,这是政府机构改革不到位的一个结果。
王朝才认为,部委内部信息不共享,重复建设浪费资源是一个呼吁多年,却没有太多实际进展的事项。但信息化这一块,也不宜由国务院统一指定某一个机构来完成,关键还在于实现各系统的兼容和互通。
隐形金库:被隐藏的资产收益
各部委在京均拥有不少房产,这些房产若出租,能取得经营收入,但审计报告显示,很多类似这种经营收入,并未列入部委的“收入”项,也没有上交国库,变成了部委的私有金库。有些资产处置不得当,造成浪费;有些产权则闲置一旁。
由多个部委合并而来的商务部,这方面问题也比较突出。截至2012年底,商务部对原值约7000万元的16个弃用驻外机构旧馆舍,尚未形成具体处置意见,目前上述馆舍中有1处由援外专家使用、5处对外出租、10处闲置。
2011年和2012年,国家民委本级及所属民族文化宫,相关出租和处置收入132.29万元未按规定上缴中央国库,其中2012年125.1万元;所属民族文化宫未经批准处置国有资产1549.76万元,其中2012年1223.67万元。
2010年至2012年,质检总局所属机关服务中心,收到产权属于局本级的房屋出租收入1092.5万元,未上缴中央财政专户,其中2012年375万元。
对此,王朝才介绍说,目前对于部委所属国家产权,应列入部委经营收入,根据收支两条线,应该上缴到财政部为各部委设立的账户中,“收”“支”分开。有些部委对这部分收入,若不记账,那就变成部委小金库,问题比较严重。
“父子钱包”:超支三公消费下级买单
关于社会普遍关注的三公消费,此次审计报告也发现诸多问题。
如外交部,2012年部本级有8个会议超标准列支62.51万元;有7个因公出国(境)团组超标准列支70.1万元。2012年,部本级超范围列支出国费用1396.29万元。司法部,2012年部本级计划外召开三类会议48个,11个因公出国(境)团组未纳入年初计划,3个因公出国(境)团组存在擅自延长境外停留时间或增加出访城市问题。
将相关资金存放在宾馆里,形成账外资金的,如国家税务总局等。截至2012年底,国家税务总局本级有63.23万元会议费虽已列支出,实际存放于有关宾馆形成账外资金。
将三公经费在项目支出中消化的,如原卫生部等。2012年,原卫生部本级在项目支出中列支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维修费等基本支出24.9万元。
以下属机构名义进行三公消费的,如国家海洋局等。2010年至2012年,国家海洋局所属海洋一所,以下属企业青岛海洋工程勘察设计研究院的名义,变相购置5辆公务车,涉及金额161.29万元,其中2012年40.16万元。
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专家表示,下属机构很多资源配置,还得靠相关部委领导首肯,当部委三公消费不够时,下属机构也不得不为其买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