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审计署24日公布了2013年上半年已办结38起违法违纪案件和事项处理情况,公告显示,北京市大兴区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李学元等5人被判处无期徒刑及死缓。
据了解,审计署对移送有关部门和单位处理的案件和事项,定期跟踪了解其办理情况,本次公告的38起案件为2008年至2012年期间,审计署在审计中发现案件线索,并移交中央纪委监察部、公安部等部门和单位的处理情况。
公告显示,审计署2011年在审计中发现北京市大兴区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李学元受贿案线索,后移送中央纪委监察部查处,2012年12月,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以受贿罪判处李学元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审计署称,在原中信国安黄金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孙永发、副总经理刘文革贪污受贿案中,以贪污罪判处孙永发无期徒刑;中信长春兴业公司原总经理许友林贪污案中,以贪污罪、挪用公款罪判处许友林无期徒刑;南方工业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原总经理王廷伟受贿案中,以国有公司人员失职罪、贪污罪、私分国有资产罪判处王廷伟无期徒刑;呼和浩特铁路局社保处财务科原科长王玉文骗取社保资金案中,以贪污罪判处王玉文死刑,缓期两年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