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疑
合乘必须同一地点上车
此次调价后,合乘的规则进一步细化,并且在车辆计价器上做进一步的技术更新。每次合乘最多可打4张发票。怎样才符合合乘的要求呢?司机能否在已经承载一位乘客的情况下,行驶途中再“捡”一位乘客呢?
据计价器厂家奇华通讯有限公司相关负责人表示,按照职能部门要求,合乘的条件必须是同一地点上车,如果有乘客中途上车无法准确打印发票。
该负责人表示,计价器的系统设置必须是同时上车,中途每下一位乘客,系统会按照所行驶路程60%的费用打印发票,最后一位乘客的费用包括之前合乘部分的60%费用,再加上独自乘车的费用。合乘的人越多,司机多赚取的钱也就越多。
电召新价车拒乘算爽约
按照规定,6月10日至30日之间,新旧价格并行实施。据96106电召平台介绍,目前,系统调配车辆时不能对新价和旧价车辆进行区分,如果前来应召的车辆为新价车辆,乘客能否拒绝乘车呢?
昨天,市运输局出租处相关负责人表示,一般乘客接到应召短信后,司机会很快给乘客电话确认。此时,乘客可询问是否为新价车辆,若不愿意乘新价车可拒绝,这不算爽约行为。
若司机已经到达接乘客的地点,乘客发现是新价车辆拒乘车,就应该视为爽约行为。按照规定,乘客两次爽约便被拉入“黑名单”,其电召成功率不再受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