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戈:现在的利益冲突变得更加尖锐
(《央视财经评论》评论员)
从某种角度来说,叶董事长说的还是有一定道理的。比如平遥古城,在90年代就开始收门票;安徽的宏村,在1997年也开始收门票;还有云南的和顺镇,2003年也开始收门票。开始的时候收了,大家已经习惯成自然,也就没有太大的影响了。前两年丽江也想收一下,由于大家反对的声音太大,最后不了了之了。但后来丽江通过商户对每一个住店的客人来收,它采取了另外一种方式。为什么说现在时机不好?一个是舆论的环境发生了变化,现在互联网上大家对于这个问题的关注度比以前要多;另一个,关键是利益不一样了。以前很多地方,旅游本身没有发展起来,所以利益的冲突不那么尖锐。现在凤凰的情况已经不太一样了,它里面已经有了上千家的小经营者,现在利益就变得更加尖锐了。另外,游客也是一个重要的利益相关方,很多游客表示要抵制,但可能还有更多的人,凤凰这个地方已经做了计划了,所以是不是会影响它真正的客流,现在我们还不大好说。
马光远:收费项目应该有一套公开透明的程序
(《央视财经评论》评论员)
现在最关键的问题就是,很多的利益纠葛没有搞清楚。我们现在放开收费与不收费,合理不合理不说,最关键的是,我们在整个过程中,没有看到它在程序方面给大家一个公开的交代。如果你要对整个古城进行收费的话,影响的群体是非常多的,住户,居民,商户,游客等等,跟这个古城有关无关的人都受到了影响,这是一个重大公共事件。作为一个收费项目,应该有一套公开、透明的程序。第一个,定价148元的依据,我们到现在为止,不管是他的交谈,还是公开的一些文件,看的都不是很清楚;第二个,没有进行听证,这个从我们的价格法,还是相关的一系列程序来讲的话,都是有很大的问题的。
戴斌:凤凰古城收费必须要给出新的法律依据
(中国旅游研究院院长《央视财经评论》特约评论员)
凤凰古城是有当地人民在生活的一个城市,老百姓在里面生活,日出而作,日落而息,探亲访友。你现在关起门来,对一个有人生活的地方进行收费,就意味着对公共空间进行收费。凤凰古城之前是收费的,但是对景区进行收费,换句话说,不是对整个凤凰古城的公共空间进行收费。把收费的范围从一个点,扩大到一个城镇,必须要给出新的法律依据,收费不收费这里面涉及到一个权利让渡的问题。凤凰古城是由当地居民所享有的,让当地居民让渡生产生活的权利,是不是要给与相应的补偿?是不是要走相应的法律程序?让老百姓自愿放弃正常生活工作的权利,而转向一个旅游景区的经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