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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8岁女童小区内不幸坠井身亡,责任应该由谁负?

来源: 长城网  
2024-09-25 17:59: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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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城网·冀云客户端讯(记者 杜若楠)9月24日,“8岁女童不幸坠井身亡”的视频在网上发酵,事发地为陕西西安。视频显示,女童失足掉入小区的消防水井中溺亡,周围并没有警示牌标识,仅用几块胶合板盖着,并且井口呈正方形。

  9月25日,长城新媒体记者拨打了当地街道办事处电话,长安区兴隆街道工作人员表示,西安市高新区方面已成立联合调查组处理此事,事情具体情况以调查组结论为准。

  涉事小区内女童所坠入的消防水井。资料图片

  据媒体报道,9月23日起,西安高新区一女子在网上陆续发布多条视频称,其8岁女儿于9月21日失足掉入位于西安市天地源龙湖春江天境小区的消防水井中溺亡。且该女士在接受采访时表示,当时有三名物业工作人员到达现场后,只是站在井口旁,并未做出任何救援行为。该小区业主也介绍称,有两名业主曾跳入井中尝试营救,但均未找到坠井女童。

  该小区物业经理曾接受采访称:“目前正在积极处理,也在做家属的善后工作,但家属这会儿情绪还没有平复,不太能接受我们,(发生这种事情)我们也很痛心。”谈及井口为何只是用胶合板掩盖,该经理表示:“目前应急管理等部门已经介入在调查了,我一时半会儿还说不清楚。”

  责任到底有几方?应该谁来负责?

  对此,长城新媒体记者咨询了河北德公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李建朋律师,其认为,根据民法典的规定,物业公司应当按照约定妥善地维修、养护和经营管理物业服务区域内业主的共有部分,维护物业服务区域内的基本秩序,采取合理的措施,保护业主的人身财产安全。在这个案件中,深井是存在明显的安全隐患。如果设置的深井井口仅仅是有胶合板覆盖的话,根本是无法避免危险发生的,所以物业方面是没有尽到基本的安全保障义务,是存在过错。另外,需要进一步明确的是,深井是否符合相应的安全标准,开发商、建筑单位、验收部门以及相关的人员是否按照规定履行了职责?如果存在明显过错的话,也应当按照一定比例赔偿责任的,家属是可以到相关部门进行举报,要求调查核实的。

关键词:街道办事处,女童,坠井身亡责任编辑:裴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