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北京环境卫生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原党委副书记、总经理张农科(正厅级)涉嫌受贿罪一案,经北京市人民检察院交办,由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三分院依法向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张农科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三分院起诉指控:2005年至2019年间,被告人张农科利用担任北京市建设委员会委员、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副主任、北京环境卫生工程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等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或者利用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非法收受他人给予的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