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合肥11月6日电 题:“有事好商量”——安徽肥西“村事民定”工作法试点见闻
新华社记者姜刚
“在咱们社区,有事好商量!”安徽省合肥市肥西县柿树岗乡新街社区协商民主议事会成员程正宏说,该社区试点“村事民定”工作法以来,把废弃的预制厂“整治”为小公园;拆除老电影院“建成”公共停车场;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名单正在公示中……
记者近日来到程正宏提及的小公园看到,这里四周竖立着一块块宣传标示牌,石磙等农具在园内错落有致地展示,园内路面整洁卫生,各种花草绿树相间,一派环境优美景象。
“这里是社区入口处,原来是一个废弃的预制厂,盖了几间房子,挡住了拐弯处群众出行的视线,发生过不少交通事故,而且环境也不好。”新街社区党委书记周正东说,群众通过议事会把问题反映到社区,经社区和乡政府协调处理,在这里兴建了小公园。
如今,在新街社区,有事好商量,众人的事情由众人商量,已成为大家的共识。然而,受访的居民们说,两年前并不是这样,特别表现在修路、拆迁等问题上,群众没啥知情权,更谈不上决策权,往往对社区的工作不满意。
新街社区所在的柿树岗乡位于合肥市西南,在肥西县五大功能片区中被定位为西北部生态协调发展片区。近年来,该乡党委、政府大力发展都市现代农业、休闲观光农业、乡村文化旅游和生态适宜性产业,全面拉开了大建设、大征迁序幕。目前,柿树岗乡已有11个村完成或正在进行整村推进,拆迁面积90多万平方米。
“大建设、大征迁给原有的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带来挑战,拆迁补偿、危房改造、邻里纠纷等社会问题和矛盾显现。”柿树岗乡党委组织委员何翰说,最突出的表现就是群众有时会认为村里的各项工作决策不透明,很多时候村干部认为是在为群众做好事,可群众却不理解、不支持。架起村“两委”和群众沟通的桥梁,创新基层社会治理模式迫在眉睫。
在借鉴外地先进经验的基础上,柿树岗乡党委决定2016年在新街社区、黄花村试点“村事民定”工作法,通过建立“协商民主议事会”制度和“同心会客室”制度、开设网络互动空间,就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事项,通过提出协商议题、开展商前调研、组织协商活动、落实协商结果、监督执行效果“五步协商”模式的路径,确保群众对乡村事项的知情权、话语权、参与权和决策权。
“大到社区里的各项基础设施建设,小到具体的邻里纠纷,议事会要么牵头自行商量解决,要么把问题反映到社区,并监督问题的解决。”周正东说,议事会成员约30人,由社区党组织、团组织等组织成员和退休干部、退休教师、乡贤和返乡创业人士等组成。
工作好不好,关键看实效。“我家对面原来是老电影院,租给别人做生意,搞得乌烟瘴气的,一刮风难闻的气味就飘了出来。”新街社区居民唐世元说,群众把意见反映到议事会,最终拆掉建了公共停车场。“不久前公交车也开通了,现在环境好了,出行方便了。”
在“村事民定”工作法作用下,黄花村近3公里的砂石路建设,经“商量”即将进入招投标阶段;为修建群众热盼的当家塘,挖掘机正在田间地头忙碌着……
“我们村民组已修建好一口当家塘,现正在修建第二口。”72岁的黄花村村民孙成贵说,以前水塘小,遇到干旱年景要抗旱,这次村里通过议事会征求了村民的意见,当家塘的选址是村民定的,“待当家塘全修建好了,种庄稼就省心了。”
有事好商量,消除了误解,增进了共识。新街社区协商民主议事会成立以来,共搜集问题意见19件,其中14件作为协商议题开展了协商活动,12件落实了协商结果并公告于民,2件正在办理中。
“村事民定”工作法引起广泛关注。“村庄的事老百姓最清楚,他们需要什么他们心里也最清楚。”安徽省委党校汪兴福教授认为,村事民定是基层民主、基层治理的重要形式,老百姓认同就好。
“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过程中,我们要健全现代乡村治理体系,促进自治法治德治有机结合,而‘村事民定’工作法的本质是协商民主,可谓是深化村民自治实践的创新做法。”肥西县委常委、组织部长郜志华说,下一步该县将总结经验和完善不足,力争在全县范围内推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