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日,北京市丰台区东高地街道办事处交通办的工作人员在为电动车用户登记发放临时牌照。
当日,《北京市非机动车管理条例》正式实施,明确规定电动自行车需登记挂牌才可上道路行驶。电动自行车驾驶人应当在规定期限内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登记,对符合规定的交管部门发放长期号牌,不符合规定的,发放临时标识。 新华社记者李欣摄
11月1日,北京市丰台区东高地街道辖区内的电动车用户为自己的电动车挂上临时牌照。
11月1日,北京市丰台区东高地街道办事处交通办的工作人员为电动车用户登记发放临时牌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