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商水县谭庄镇大曹小学9月12日午间供餐的情况回复
2018年9月12日上午11点50分左右,大曹村两位学生家长发现当天午间供餐主食蒸面条,主菜为鸡架,配菜为豆角、洋葱,量均较少,与餐厅内张贴的食谱(馒头、鸡丁60克、炒西葫芦85克、包菜85克、蒜苔60克)不符。两位家长感到非常不满,随后拍视频上传到了微信群及微博上,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
得知这一情况后,商水县组织县教体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工商行政管理局等相关部门与教体局安全办工作人员于9月13日早上8:30到达谭庄镇大曹小学供餐加工点核实情况。
调查组主动联系发视频家长及村民代表。经查:9月12日谭庄镇大曹小学供餐点供应蒸面条和米粥,用鸡架、豆角、豆芽配菜,其中鸡架和蔬菜量少,与教体局要求的食谱(馒头、鸡丁60克、炒西葫芦85克、包菜85克、蒜苔60克)不符。
对此,河南省教育厅、周口市教育局高度重视,立即派专员于9月13日下午到达商水县事发学校调查,并与相关人员座谈了解情况,现场督办并作出指示。
对此,按照商水县农村九年义务教育营养改善计划食堂供餐管理办法规定初步处理如下:
一、对商水县教体局主管安全的责任人严重警告处分、给予谭庄镇中心校校长尚华民停职处理,给予中心校营养专干于留珍撤职处分,免去谭庄镇大曹小学韩基风校长职务。
二、组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郑州华康餐饮有限公司加工点经营情况作进一步的调查,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问责。
商水县委、县政府要求商水县教体局接受教训,举一反三,认真对待,立即对全县各个供餐食堂进行逐一全面检查,加强对各个供餐食堂的监管力度,杜绝类似事件再次发生,确保全县师生吃饱吃好,使党的惠民政策落实到实处。
同时,商水县立即组成专门工作组进驻相关单位,对此事作进一步的深入调查,并严肃处理,绝不姑息。
商水县谭庄镇大曹小学营养餐问题调查处理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