勇于自我革命,从严管党治党,是我们党最鲜明的品格。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反复强调,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失责必追究。
2018年7月8日是党内首部问责法规《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施行两周年。《条例》突出主体责任,聚焦“关键少数”,进一步扎紧了全面从严治党的制度笼子,释放出有责必问、问责必严的强烈信号。
历史和现实都告诉我们,不明确责任,不落实责任,不追究责任,从严治党是做不到的。从严治党,关键是从严治吏。各级党组织尤其是党员领导干部要担当责任,做到在党忧党,为党尽职、为民尽责。抓“关键少数”,习近平始终严管厚爱,寄予殷殷厚望。“关键少数”该如何担责问责?习近平在系列讲话中给出了明确答案。
2018年1月11日,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在中国共产党第十九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上发表重要讲话。新华社记者谢环驰摄
担责:把责任扛在肩上,形成“头雁效应”
抓住“关键少数”,推动各级领导干部自觉担当领导责任和示范责任,把自己摆进去、把思想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形成“头雁效应”。 ——2018年3月10日,习近平参加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重庆代表团审议时强调
一把手是关键,要把责任扛在肩上,勇于挑最重的担子,敢于啃最硬的骨头,善于接最烫的山芋。 ——2017年12月25日至26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民主生活会,习近平主持会议并发表重要讲话
党内监督是全党的任务,党委(党组)负主体责任,书记是第一责任人,党委常委会委员(党组成员)和党委委员在职责范围内履行监督职责。党的各级领导干部一定要把责任扛在肩上,做到知责、尽责、负责,敢抓敢管,勇于监督。 ——2016年10月27日,习近平在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第二次全体会议上发表重要讲话
“人不率则不从,身不先则不信。”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加强党内监督,必须从领导干部特别是高级干部做起。这是由领导干部特别是高级干部执掌重要权力的特殊地位所决定的,也是由领导干部特别是高级干部发挥示范作用的特殊职责所要求的。 ——2016年10月27日,习近平在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第二次全体会议上发表重要讲话
我们一定要把党摆在心头正中,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自觉站在党和人民立场上,对党忠诚、为党分忧、为党担责、为党尽责,竭尽全力完成党交给的职责和任务。 ——2016年9月28日,习近平在纪念刘华清同志诞辰100周年座谈会上的讲话
履责:更高更严的标准,更严的管理和监督
要坚持法治、反对人治,对宪法法律始终保持敬畏之心,带头在宪法法律范围内活动,严格依照法定权限、规则、程序行使权力、履行职责,做到心中高悬法纪明镜、手中紧握法纪戒尺,知晓为官做事尺度。 ——2018年3月10日,习近平在参加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重庆代表团审议时强调
要坚持抓“关键少数”和管“绝大多数”相统一,既对广大党员提出普遍性要求,又对“关键少数”特别是高级干部提出更高更严的标准,进行更严的管理和监督。 ——2018年1月11日,习近平在第十九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上发表重要讲话
我们的领导干部不仅要自身过得硬,还要管好家属和身边工作人员,履行好自己负责领域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坚决同各种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作斗争。 ——2017年10月25日,习近平在党的十九届一中全会上的讲话
关键是要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坚持思想建党和制度治党紧密结合,全方位扎紧制度笼子,更多用制度治党、管权、治吏。 ——2015年3月5日,习近平在参加十二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上海代表团审议时强调
加强对主体责任、监督责任落实情况和组织纪律执行情况的检查监督,促进各级党委(党组)的责任担当。第一次巡视提出的问题,到现在还没有整改,要找省委书记说事,加强对省委书记的问责。要克服组织涣散、纪律松弛现象。 ——《在中央政治局常委会听取二〇一三年下半年中央巡视组巡视情况汇报时的讲话》 (2014年1月23日)
问责:不能感情用事,要“较真”“叫板”
要坚持行使权力和担当责任相统一,真正把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作为最根本的政治担当,紧紧咬住“责任”二字,抓住“问责”这个要害。 ——2018年1月11日,习近平在第十九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上发表重要讲话
纪检机关必须坚守职责定位,强化监督、铁面执纪、严肃问责。执纪者必先守纪,律人者必先律己。 ——2018年1月11日,习近平在第十九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上发表重要讲话
有权就有责,权责要对等。问责不能感情用事,不能有怜悯之心,要“较真”、“叫板”,发挥震慑效应。 ——2016年1月12日,习近平在第十八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上发表重要讲话
党委书记要把抓好党建当作分内之事、必须担当的职责;各级纪委要担负起监督责任,敢于瞪眼黑脸,勇于执纪问责。 ——2016年1月12日,习近平在第十八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上发表重要讲话
追责:任何人越过红线就要严肃追究其政治责任
赋予有干部管理权限的党组相应纪律处分权限,强化监督执纪问责。 ——2017年10月18日,习近平在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
既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又上查一级追究领导责任、党组织责任。要完善和规范责任追究工作,建立健全责任追究典型问题通报制度,把问责同其他监督方式结合起来,以问责常态化促进履职到位,促进党的纪律执行到位。 ——2016年1月12日,习近平在第十八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上发表重要讲话
当前的一个问题是,抓安全事故等行政问责多、抓管党治党不力问责少,问责规定零散、内容不聚焦。要整合问责制度,健全问责机制,坚持有责必问、问责必严,把监督检查、目标考核、责任追究有机结合起来,实现问责内容、对象、事项、主体、程序、方式的制度化、程序化。 ——2016年1月12日,习近平在第十八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上发表重要讲话
在政治问题上,任何人同样不能越过红线,越过了就要严肃追究其政治责任。有些事情在政治上是绝不能做的,做了就要付出代价,谁都不能拿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当儿戏。 ——2014年10月23日,习近平在中共十八届四中全会第二次全体会议上发表重要讲话
一些干部惯于拍脑袋决策、拍胸脯蛮干,然后拍屁股走人,留下一屁股烂账,最后官照当照升,不负任何责任。这是不行的。我说过了,对这种问题要实行责任制,而且要终身追究。 ——2013年6月28日,习近平在全国组织工作会议上发表重要讲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