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乐市检察院主动加强与律师协会和广大律师的联系,创新联系方式,拓宽联系范围,建立定期座谈、信息通报等长效机制,积极构建新型检律关系,全面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一、明确法律援助律师资格。当前被指定为未成年人提供刑事法律援助的律师一般都是缺乏经验的新手,辩护的效果和成功率较差,辩护往往流于形式,针对这一情况,该院与律师协会召开座谈会,商定指派具有五年以上执业经验的资深律师,在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进行第一次讯问和对其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提供法律援助。
二、委托公益律师开展社会调查。该院在受理未成年人审查逮捕、审查起诉案件之日起,即委托公益律师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进行社会调查,了解其家庭情况、生活环境、社会交往、成长经历、性格特点、犯罪原因、平时表现、是否具备有效监护条件或帮教条件等情况,并制作社会调查报告,作为检察机关办案和帮教的参考。
三、拓宽立案监督线索来源。通过与律师协会建立的信息通报工作机制,及时发现未成年人被性侵、遗弃、虐待的案件线索,积极拓宽立案监督案件来源,加大打击侵害未成人合法权益的违法犯罪工作力度,全面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