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准确履行审查起诉职责,确保犯罪的人得到应有的惩罚,新乐市人民检察院公诉部门召开专题会议,集中研讨如何加强对漏罪漏犯的追查,达成了高度的共识,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加大工作力度:
一是群策群力,敢追敢究,增加对相关法律适用问题的研讨学习。一人的才智是有限的,要加强交流,对有漏罪漏犯可能性的案件及时提出以供讨论,同时加强自身学习,提高甄别能力。树立敢于追究、敢于追查的意识,严守法律关,不枉不纵。
二是坚持分类逐案审查漏犯漏罪,重点突出。针对办理案件的特点和易发生漏犯漏罪的规律,整理共同犯罪或团伙犯罪案件中的同案犯和衍生犯罪案件中的衍生犯两类情形的重点案件、特殊型案件,为审查工作指明方向,列明重点,提供办案指导。
三是以审查案卷为突破口,确保不忽略任一主体身份。细致推敲犯罪嫌疑人的供述,仔细核实每项证据,注意讯问询问材料中关于人数、主体特征的描述,对案件中出现的任一主体身份信息,相关信息必须体现在审查报告中,明确其身份定位、强制措施情况以及在案件中的作用。对于身份不明的,应当进行补充侦查。
四是从赃款赃物的去向寻找线索,体现在法律文书中。根据侵财型案件在赃款去向和赃物处理上容易引发新的犯罪的特点,要特别注意对此类案件中赃款赃物去向的审查,并体现在审查报告、起诉文书中。
五是在另案处理或在逃人员的处理上,发现漏犯线索。侦查机关移诉的案件中,经常存在另案处理或者在逃的人员的情形,要注意审查公安机关对另案处理、在逃人员是否依法处理,是否存在久拖不管、挂案处理等情况,从中发现漏犯线索。探索网上追逃人员查询系统在检察机关的使用,实现信息联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