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新乐市人民检察院在六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务公开条例(试行)》和新《党章》,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孙保顺同志主持会议。
全体干警在党支部组织委员赵云同志的带领下逐字逐句对《中国共产党党务公开条例(试行)》进行了学习。孙保顺同志强调,《条例》的实施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执政水平的重大举措,是我们党“四个自信”的重要体现。在以后的工作中,要按照条例规定与要求,自觉结合在以往党务公开工作中的做法,查找存在的问题与不足,思考改进工作的策略与思路,制定今后的党务公开工作的要点与路径,务必做到与条例要求相一致,抓好《条例》的贯彻落实。(新乐市人民检察院 李梦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