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南昌日报》消息,4月8日上午,江西省南昌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召开。会议任命刘建洋为南昌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决定刘建洋代理南昌市人民政府市长职务。
刘建洋同志简历
刘建洋,男,汉族,1966年4月生,江西省莲花县人,1986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5年7月参加工作,在职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
1981年09月,江西省交通学校公路与桥梁专业学生;
1985年07月,南昌市市政工程管理处技术员、二队副队长;
1989年01月,南昌市市政工程管理处维修处副主任;
1989年05月,南昌市市政工程管理处处长助理兼生产计划科科长;
1991年10月,南昌市市政工程管理处副处长(正科级)(1986年09月-1991年12月,同济大学给水排水工程专业函授本科毕业,获工学学士学位,1993年02月-1995年06月,同济大学建筑管理工程专业,获工学第二学士学位);
1996年12月,南昌市城乡规划局副局长、党组成员;
2001年04月,南昌市城乡规划局局长、党组书记;
2002年08月,南昌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办公厅党组成员,市建委主任、党委书记;
2004年12月,南昌市人民政府市长助理、党组成员,市建委主任、党委书记,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党委书记兼城管执法支队政委(2002年02月-2004年12月中国科技大学商学院公共管理硕士研究生学习并毕业);
2006年12月,南昌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党组成员,市建委主任、党委书记,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党委书记兼城管执法支队政委;
2007年01月,南昌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党组成员;
2010年05月,中共南昌市委常委,南昌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党组成员;
2010年07月,中共南昌市委常委;
2011年09月,中共南昌市委常委,南昌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2015年07月,中共南昌市委常委、南昌市人民政府常务副市长;
2016年10月,江西赣江新区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主任(正厅长级);
2018年03月,中共南昌市委常委、市委副书记,江西赣江新区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主任(正厅长级);
2018年04月,中共南昌市委常委、市委副书记,南昌市人民政府副市长,代理南昌市人民政府市长职务,江西赣江新区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主任(正厅长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