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信部谈新标准:电动自行车须具脚踏骑行功能
16日,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四部门就新修订《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召开发布会并答记者问。工业和信息化部消费品工业司司长高延敏指出,新标准对电动自行车主要安全性能加以提升,强调电动自行车必须具有脚踏骑行功能,这是电动自行车能够纳入非机动车管理的必要前提。
资料图:福州仓山南二环附近的临时停车场停放超过2.2万辆无牌、超标电动车,场面震撼。 中新社记者吕明摄
会上,有记者问:电动自行车的安全一直饱受着社会的争议,新的标准是把安全放在第一位,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想问一下新的标准报批稿怎么完善新的指标?
高延敏回应称,新标准对电动自行车主要安全性能加以提升,因为涉及指标比较多,为便于大家记忆,我进行了简单归纳,包括“二二一二”这几个方面。其中第一个“二”是堵住了两大漏洞,第二个“二”是适当提高了两项指标,第三个“一”是强化一项功能,第四个“二”是增加了两项安全内容。
高延敏表示,第一个方面就是堵住了两大漏洞。第一个漏洞,现行标准是部分条款强制,修订后改为全文强制,所有条款必须强制执行。第二个漏洞,现在电动自行车出厂以后有改装现象,导致速度超出现行标准规定,因此在新标准中,我们增加了防篡改的要求,防止产品出厂后进行改装。
第二个方面是适当提高了两项指标。第一个是最高车速,由20km/h调整为25km/h。第二个是含电池在内的整车质量,由40kg调整为55kg。
第三个方面是强化了一项功能,就是强调电动自行车必须具有脚踏骑行功能,这是电动自行车能够纳入非机动车管理的必要前提。
最后一个方面就是增加了两项安全内容,包括防火阻燃和淋水涉水两个方面。
高延敏称,以上这七个方面,应该是对现行标准最核心的调整和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