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滦平县农牧局党组成员、行政综合执法大队大队长赵福荣超标准使用办公用房问题。2017年11月7日,检查发现赵福荣办公用房面积超出规定标准。2017年11月,赵福荣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平泉市桲椤树镇政府司机黄景田违规使用公务用车问题。2017年11月8日,黄景田驾驶本单位防火专用车办理个人事务。2017年12月,黄景田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隆化县城管局环卫站职员吴常虎违反廉洁纪律问题。2016年2月至2017年3月,吴常虎在驻村扶贫工作期间,违规报销伙食费、交通费等相关费用,合计6300元。2017年11月,吴常虎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收缴违纪资金。(承德市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