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丰宁满族自治县农牧局草原管护监察大队大队长包克丰超标准使用办公用房问题。2017年8月16日,检查发现,包克丰办公用房面积超出规定标准。2017年11月,包克丰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隆化县隆化镇郊区派出所民警韩刚违规使用公车问题。2017年11月2日、8日,韩刚先后两次驾驶单位执法用车接孩子放学。2017年11月,韩刚受到行政警告处分。
3.承德县鞍匠镇党委委员、副镇长于振军违规收受礼金问题。2017年3月7日,于振军借生育二胎之机,违规收受单位同事和村干部礼金。2017年10月,于振军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承德市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