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河北省重点培育发展增收产业,加强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提升贫困人口自我发展能力,确保100万扶贫对象实现稳定脱贫、3688个贫困村的整体面貌明显改观,为实现全面小康奠定基础。
6月,省委省政府印发了《关于鼓励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加快脱贫出列步伐的意见》,按照“两步走”、“双激励”、“双约束”的总体思路,明确了贫困县脱贫出列时间表和路线图,鼓励符合条件的贫困县积极脱贫出列。
8月,省委办公厅、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加快全省扶贫攻坚步伐的十项措施》,进一步做好扶贫开发工作,加快贫困地区脱贫步伐。
11月,国家能源局、国务院扶贫办联合印发《关于实施光伏扶贫工程工作方案》。按照《方案》要求,河北省将统筹扶贫政策、分布式光伏政策及相关税收、价格、金融及电网服务政策,通过市场机制开展光伏扶贫工程建设,同时鼓励企业通过捐资或捐赠设备等方式,积极参与光伏扶贫行动,协力解决分布式光伏发电设备及资金问题。
12月,河北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印发河北省农业扶贫开发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根据通知,河北省将设立农业扶贫开发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引导基金的设立资金规模不超过5亿元。
2015年,河北省大力实施精准扶贫和片区扶贫攻坚,确保全省100万农村贫困人口稳定脱贫,确保片区外10个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脱贫出列。
10月,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印发《河北省“互联网+扶贫”行动实施方案》。
10月,河北省设立扶贫开发贷款风险补偿基金,向贫困户给予10万元以下、5年以内免费抵押、免担保的小额贷款支持。
12月,为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脱贫攻坚的重要战略思想,全面落实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中央扶贫开发工作会议和省委八届十二次全会精神,中共河北省委、河北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