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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桥:基层“微腐败”专项整治追责1074人

来源: 河北省纪委监察厅网站  
2017-11-27 09:39: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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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基层“微腐败”专项整治工作进入集中查处阶段以来,吴桥县纪委坚持问题导向,加大清理整治力度,切实增强群众获得感。截至目前,基层“微腐败”专项整治共追责1074人,其中纪律处分132人,移交司法机关6人,批评教育936人。

  针对问题,快查快结。规范线索管理,实现“快查”,建立案件线索排查梳理制度,明确由整治“微腐败”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对不同来源的线索统一管理、分派到3个案件检查室、10个乡镇纪委进行集中查处。上下协作联动,实现“快办”,建立县纪委与乡镇纪委、司法机关和相关职能部门的协作联动机制,集中精力突破主要违纪事实,在查处基层“微腐败”案件中,乡镇纪委共追责524人,纪律处分28人。审理提前介入,实现“快结”,对案情复杂的案件,在已查清主要违纪事实并提出倾向性意见后,提请审理部门提前介入,及时对案件事实、证据状况、定性定量等方面形成基本判断,为审理做好铺垫。

  抓好关键,盯住重点。县纪委把基层“微腐败”专项整治中的扶贫领域问题作为“回头看”工作的重中之重来抓好落实,通过集中整治和“回头看”工作,截至到10月底,共发现扶贫领域问题线索84件,查实76件,涉及金额14.375万元,对直接责任人追责84人,纳入整改的问题76件,涉及金额13.925万元,整改完成76件。

  坚持督导,重点抽查复查。基层“微腐败”专项整治4个督导小组对所有案件线索进行全程督导,抽查查实、查结的案件196件,抽查率达21.2%。对于初步查否的8件案件线索全部进行复查,没有发现纰漏。督导结果全部经被督导单位“一把手”签字确认。对于案件查结后相关问题整改到位的,留档备案;对于没有整改到位的,重新建立动态台账,由督导组进行再督导,用“回头看”压实各级党委的主体责任和纪委的监督责任。

  做好结合,协调联动。结合扶贫领域建档立卡“回头看”工作,县纪委会同县委、县政府督察室、扶贫办、组织部自8月30日起6次进行了深入督察,共督察60个村300户,确保脱贫攻坚政策得到真正落实。充分发挥县委巡察“利剑”作用,对基层“微腐败”进行督导检查,在“回头看”工作中发现损害群众利益问题14件,移交纪委立案审查14件。

  通报曝光,形成震慑。进一步加大通报曝光力度,对不收敛、不收手、不知止、群众反映强烈的典型问题,坚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持续释放强烈信号,形成有力震慑,今年共对14起基层“微腐败”典型案例进行了点名道姓通报曝光,警示教育效果明显。(沧州市纪委)

关键词:微腐败,专项整治责任编辑:韩建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