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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邑:五举措坚决遏制扶贫领域“微腐败”

来源: 河北省纪委监察厅网站  
2017-11-23 12:0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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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年以来,武邑县把查处扶贫领域“微腐败”问题作为监督执纪问责的重点,采取五项措施,对症下药,为决战决胜脱贫攻坚提供坚强纪律保障。截至目前,该县已查处扶贫领域“微腐败”案件100件,给予党政纪处分88人。

  签好“责任状”。层层签订责任书,县纪委书记与各牵头单位和10个乡镇分别签订了责任书,集体承诺切实担负起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监管责任,层层传导压力,强化责任落实。以军令状的形式把两个责任、一岗双责的要求落实到主体责任人、部门负责人身上。

  拓宽“宣传面”。设立信箱、电话、短信、网络、来信、来访“六位一体”的举报受理平台,优化信访举报途径,广泛收集信息,认真梳理排查,深挖问题线索。结合精准扶贫入户走访,把宣传扶贫政策、听取群众意见等工作延伸到户,在交通主干道、乡镇政府驻地、村委会悬挂宣传标语300条,开展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大接访15次。同时,点名道姓通报曝光扶贫领域违纪典型案件6起。

  拧紧“线索绳”。由县纪委常委带队,分成五个督导组深入到全县10个乡镇区60多个贫困村,就扶贫领域“微腐败”问题开展“拉网式”“地毯式”排查。同时,该县纪委联合县民政局开展城乡低保专项巡察,综合运用明察暗访、随机抽查、查阅账目等方式清理违规低保69户。通过排查和专项巡察,发现扶贫政策落实、低保、五保、危房改造、救灾救济等扶贫资金流向情况、项目建设等方面存在的问题线索89条。

  建立“协作网”。该县出台了《武邑县扶贫领域“微腐败”工作部门协作机制》,县纪委主动加强与县民政局、扶贫办、住建局、农牧局等部门在扶贫领域的协作,要求问题线索定期汇集、及时移送,对扶贫领域腐败问题快查快办。同时,每月召开扶贫领域线索排查联席会议,研究解决线索排查中遇到的问题。

  拉高“惩处线”。对于扶贫领域侵害群众利益的“四风”、腐败案件,一律实行“一案双查”,在查清当事人违规违纪事实的同时,查清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相关领导责任的履行情况,让失责必问、问责必严成为常态。截至目前,共发现扶贫领域以权谋私问题35件,处事不公问题30件,滥用职权问题34件,给予纪律处分35人,诫勉谈话9人。(衡水市纪委)

关键词:微腐败责任编辑:韩建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