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基层“微腐败”专项整治进入“集中整改、解决问题”阶段以来,宽城满族自治县严格落实省、市部署要求,紧密结合实际,以钉钉子精神着力抓好问题整改查处工作。
加强督导检查,推动整改。县纪委组建六个督导组采取“包片督导、重点检查”形式,加强对各乡镇和县直单位整改情况的督导检查。督促各乡镇、县直部门党组织落实主体责任,成立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实行挂图作战,销号管理,确保问题如期整改到位。同时,县专项办加强对整改情况的调度和指导,实时掌握整改进度,发现问题及时纠正,保证整改质量和效率。
分类处置线索,精准整改。在实施主体上,对问题较复杂、涉嫌违纪情节较重的,由县纪委直查;对共性、一般性问题或违纪情节较轻的,由乡镇和县直部门适当处理或组织核查。在执纪把握上,对自查情节轻微的,采取谈话函询、提醒谈话、批评教育、诫勉谈话、民主(组织)生活会说明情况等方式处理;对群众举报、专项巡察、监督检查发现的问题从严从重查处。在时限要求上,对马上能处理的,立行立改;对需要一定时间的,限期处理;对一时难以处理的,协调处理。目前,全县“微腐败”专项整治完成整改问题2152件,初核217件,了结26件;立案130件,结案118件;采取组织措施处理2390人,纪律处分132人,移交司法机关9人;问责党组织179个,问责领导干部25人。
构建长效机制,深化整改。针对需整改问题,按照“三清楚一明确”(数清、人清、事清,明确处理方式)和“一人一事一结论”要求,责成各乡镇、县直部门完善整改工作台账,实现对问题整改的动态管理。同时,坚持标本兼治,紧贴问题建制度,用制度固化专项整治成果。目前,涉农、教育、卫生、执法领域已建立完善制度70多个。(承德市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