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津冀三地中院建立协同发展司法保障工作联络机制
8月4日9时,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和河北省廊坊市中级人民法院协同发展司法保障工作联络机制会签仪式在天津一中院举行。 据悉,此次签署的《协同发展司法保障工作联络机制》将强化三地法院之间的司法互助合作,起到为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进行司法保障的作用。 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余正琼向记者介绍:“社会纠纷联动协作、疑难案件通报等共计十项协作机制将成为接下来工作的主要内容。” 余正琼强调,信息化是此次联络机制的特点,远程视频开庭、审判数据共享等手段将大大加强京津冀三地法院依托信息平台的案件审判能力。其中,跨域立案服务一体化已经在京津冀三地的7家试点法院开展。 在联动协作机制下,三地法院互有义务全面落实委托调查事项,协助财产处分和对财产采取的其他强制措施。 今后,京津冀三地3家中级法院以及其辖区基层法院将共同享受这一机制带来的便利。下一步,三地法院将做好具体的对接工作,切实加强区域司法服务协作保障能力,为京津冀协同发展做出积极努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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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陈美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