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水市通报4起两个专项工作典型案例

来源: 河北省纪委监察厅网站 作者: 2017-07-13 10: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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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冀州区南午村镇大伯舍村党支部书记孙清仲在救灾款发放过程中优亲厚友问题。大伯舍村在2012年、2014年救灾资金发放过程中,村党支部书记孙清仲优亲厚友,孙清仲哥哥、妻弟等亲属领取金额明显高于其他村民。大伯舍村还存在未按规定公开村集体财务等问题。孙清仲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安平县土地学会张兰彬违规报销个人汽车保险的问题。张兰彬在安平县土地学会工作期间,公款报销个人名下汽车保险费用4987元。张兰彬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冀州区旅游局千顷洼管理所所长温春雷公车私用问题。2017年4月3日,温春雷驾驶千顷洼管理所公务用车办公事,随后开车到某市场购买私人用品,并违规将公车开回家中过夜存放。温春雷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4.故城县武官寨镇尼庄村党支部委员代方文套取扶贫物资的问题。2011年至2012年代方文在任尼庄村党支部委员期间,在协助故城县扶贫办办理扶贫项目的过程中,利用职务便利,冒用他人名义套取价值10011.51元扶贫物资,归个人使用。代方文受到开除党籍处分。(衡水市纪委)

关键词:两个专项工作,通报,衡水

责任编辑:韩建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