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州两个专项工作实施快查快处机制
截至6月29日,沧州市“一问责八清理”专项行动共发现问题7341件,问责党组织281个、领导干部545人;基层“微腐败”专项整治共发现问题7505件,查出直接责任人3120人,涉及资金1357.49万元。 两个专项工作是系统工程,触及体制机制的深层次问题较多。为此,沧州市坚持多管齐下,推动两个专项工作向基层延伸。找准切入点,深入挖掘线索来源。以查纠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和“四风”“公务接待”“私车公养”集中整治、开展审计审查专项活动为切入点。共梳理问题线索231件、移交问题线索102件、查实132件,正在核查82件,已给予党政纪处分或组织处理96人,并将农村危房改造专项资金、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提前淘汰“黄标车”财政补贴资金、农牧专项资金等重点问题纳入基层“微腐败”问题线索范畴。 督促牵头单位主动自查。市发改委针对招投标不规范问题开展划片督察,把沧州市分为东西南北四个片区;市财政局在“小金库”等违反财经纪律问题清理工作中,制发了重点检查工作方案;市委办公室在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问题清理工作中,组成3个督导检查组,深入6县区20多个部门进行暗访检查,对检查发现的问题予以通报。 为杜绝专项工作越往后声势越小的问题,坚持宣传发动贯穿始终,制发了《沧州市“一问责八清理”专项行动暨基层“微腐败”专项整治信息简报和宣传报道工作方案》。目前,全市公交车、出租车电子显示屏均完成专项工作标语和举报方式播发全覆盖,各基层单位制作并张贴悬挂专项工作标语8300多条,印发明白卡、告知书、工作手册25万份。 重拳形成震慑,亮出“问责剑”。对清理出来的问题,建立台账、拉出清单,实行编号管理、挂账督办。对已掌握和受理的问题线索尽快交办、转办,能够马上解决的要立行立改,尽快整改到位,促进发现问题、整改问题、查处问题数量在短期取得提升。 沧州市还制发了《沧州市两个专项问题线索登记交办制度》,严格问题线索登记,规范问题线索移交程序。实施快查快处机制,对问责指导组交办的问题线索要求各级各部门组织力量优先排查、优先处置、快查快办、限时办结,一周之内反馈情况,30日之内报办理结果,因特殊情况未按时办结的,书面说明情况。 |
关键词:两个专项工作,沧州,微腐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