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通报基层“微腐败”专项整治三名后进单位
近日,为扎实推进两个专项工作,保定市对基层“微腐败”专项整治进行调度,对排在后三名的安国、博野、阜平进行通报。 针对思想认识不高、工作进展不平衡、宣传发动不到位、工作力度不强等问题,市纪委要求,各地各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认真落实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把握好时间节点和政策界限,打消思想顾虑,不怕揭短亮丑,真抓实查。对工作落实不到位,虚报、瞒报的,进行追责、问责。 为增强自查自纠效果,市纪委指出各地各单位要聚焦工作重点,盯紧直接联系服务群众和市场主体的窗口服务单位、基层执法单位和基层站所,直接服务群众的公共事业单位,盯紧权力集中的重点部门、重点岗位、重点人员,盯紧项目审批、执法监督、扶贫资金发放等关键环节,发现查处一批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对不如实说明情况、故意隐瞒、有错不纠甚至不收敛、不收手的,一经发现和查实,从严从重惩处,决不手软。 坚持纠改并重,对问题线索进行分类管理,属于一般性作风问题的线索,由所在单位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整改;对较重的问题线索,统一集中管理、统一处置方式、统一处置标准、统一处置程序,建立查纠结果整改台账,逐一跟踪整改,逐一销号。(保定市纪委) |
关键词:两个专项工作,微腐败,保定 |
责任编辑:韩建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