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属企业234件违规配车用车等问题全部整改完成
深入开展“一问责八清理”专项行动 11人受到问责 在省属企业违规配车、用车问题清理中,牵头单位省国资委与责任单位省委宣传部、省金融办坚持把查摆问题、督导问责、固化成果贯穿始终,清理工作取得显著成效。到目前,共发现违规配车、用车、发放补贴等问题234件,且已全部整改完成,11人受到问责,其中,2人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9人受到组织处理。 坚持问题导向,督导各企业深挖细查找问题,对省属企业的8256辆公车建立数据库,逐辆进行分析统计,区分企业负责人违规配车、一般公车配备超标准、违规借用公车等情况,整理出问题清单。制发《省属企业违规配车、用车问题清理工作实施方案》《省属企业违规配车、用车问题分类处理意见》等文件,对企业公车的使用性质、配备标准、交通补贴发放等10种情况进行规范,对列入问题清单的车辆处置,提出处理原则和具体要求,确保清理措施符合实际、切实可行、执行到位。 清理中,省纪委驻省国资委纪检组积极跟进,严肃查处顶风违规违纪者,以问责倒逼整改落实。省国资委牵头组成6个督导组,深入31家企业进行督导,发现问题一经查实即快速处理,力求“整改一个问题,解决一种现象,堵塞一个漏洞”。例如,对燕赵财险、河北银行超标准发放交通补贴问题,进行了重点督查;针对河北物流集团购车补贴和交通补贴重复发放问题,对其负责人进行了约谈。目前,各企业都已按要求对此类现象完成整改,共退还补贴447.97万元。 着力把握企业公车管理的规律和关键点,建立完善管理制度机制,确保问题不反弹。省国资委修订完善了《监管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管理办法》,建立了企业负责人公务用车台账,把企业负责人公车配备、使用情况列入经营业绩考核,与企业负责人薪酬挂钩。督导各企业建立完善了《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规定》等制度,对公车的购置审批、采购竞价、运营管理、运行费用、报废处置等行为进行规范。 |
关键词:河北,违规配车,整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