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财政厅扎实开展“一问责八清理”行动
为了扎实推进“一问责八清理”专项行动深入开展,近日河北省财政厅公布了举报电话和举报邮箱,受理社会各界对于相关问题的举报。 河北省财政厅受理滞留截留套取挪用财政专项资金问题行为举报,具体包括:利用资金、项目管理权,贪污、受贿,谋取私利;基层干部冒领、私分农民补贴资金和补偿款;项目申报中弄虚作假,套取和骗取财政资金;截留、挪用财政专项资金;滞留、延压项目资金;未经批准擅自变更项目实施内容、地点;其他违规使用财政专项资金的问题。 举报电话:(0311)86771432 86771442; 举报邮箱: cztysc2016@126.com。 河北省财政厅受理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乱收费行为举报,具体包括: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扩大收费范围;收费单位被撤销或者收费项目被撤销后不终止收费;不持证收费、收费不出具财政票据或者不按规定公布收费项目、范围和标准收费;在国家和省人民政府规定之外,对企业进行检查、评比、达标、升级、评优、鉴定、考试等活动,并从中收费;国家机关在发放证照及办理有关手续时,收取抵押金或者保证金等。 举报电话:(0311)86773447 86771231 |
关键词:“一问责八清理”,河北省财政厅 |
责任编辑:张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