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秋季学期起河北家庭困难学生上高中大学免费
从2016年秋季学期开始,对就读于省内公办普通高中、中职学校、普通高校(不含独立学院)的我省建档立卡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行免学费、免住宿费、免费提供教科书、享受国家助学金等政策。 时间:今年秋季学期起 范围:省内公办普通高中、中职学校、普通高校(不含独立学院) 日前,河北省出台《关于推进教育脱贫行动的实施方案》,提出将促进县域内均衡发展,小学、初中巩固率分别达到99%、95%;基本普及学前和高中阶段教育;每县办好一所骨干中等职业学校,加快新型职业农民培养,增强就业水平和脱贫能力。全面实施乡村教师支持计划,提高贫困地区教师队伍素质。 基本普及残疾儿童九年义务教育 《方案》提出,要优化贫困地区教育资源,继续保留和办好必要的教学点。因地制宜,稳妥推进初中向重点乡镇集中,普通高中和职业学校向县城或产业园区集中。全面改善贫困地区基本办学条件,深入推进学校标准化建设。继续实施山区教育扶贫工程。加大寄宿制学校建设力度,新建和改扩建学校要全部达到省定标准化学校要求。大力发展公办幼儿园,继续实施学前教育行动计划。改善贫困地区特殊教育学校办学条件,基本普及残疾儿童九年义务教育。 同时,我省将实施贫困地区职业教育质量提升工程,着力培养新型职业农民。五年内从农业、扶贫、职业教育经费中安排资金2.5亿元,用于免除学员的学费、食宿费及实行交通补贴,利用农广校、职教中心和技工院校等中等职业教育资源,开展新型职业农民培训。对未升学的初、高中毕业生免费提供农业技能培训,为每户农村贫困家庭培养1名致富能手。 家庭困难学生上高中大学将免费 在完善教育救助体系方面,从2016年秋季学期开始,对就读于省内公办普通高中、中职学校、普通高校(不含独立学院)的我省建档立卡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行免学费、免住宿费、免费提供教科书、享受国家助学金等政策。免除贫困地区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在校生学费。连片特殊困难地区中职学生全部享受助学金。 逐步对贫困生实行建档立卡管理,增强教育扶贫精准性和可持续性。继续补助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费。普通高中学校、中等职业学校、普通高校在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享受国家助学金。继续在连片特困地区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高中和中职学生助学金补助标准每生每年平均不低于2000元,高校学生平均不低于3000元。国家助学金资助名额要向高等职业院校涉农、艰苦、紧缺专业的农村贫困生倾斜。 每年帮1.2万贫困大学生就业创业 继续实施国家农村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和省属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学生专项计划。省属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学生专项计划要达到本科一批招生规模的3%。以省属重点骨干大学为培养主体,以农林、水利、地矿、机械、师范、医学及其他适农涉农贫困地区急需专业为主,科学编制贫困地区招生专项计划。 认真做好贫困地区学生的就业创业帮扶工作,实行“一生一策”动态管理、精准帮扶。高校将设立贫困地区家庭困难和就业困难毕业生就业创业帮扶资金。针对毕业生的不同特点和需求,通过举办专场招聘活动、岗位推荐、发放求职补贴等多种方式,每年帮助1.2万名贫困大学生实现就业创业,对到乡以下单位工作的全日制高等学校贫困生,给予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 向边远乡村教师发放生活补助 我省将落实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政策,对燕山-太行山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农村义务教育阶段边远乡村教师发放生活补助,其他贫困地区也要参照执行。加大教师周转宿舍建设力度,切实解决艰苦边远地区学校教师和交流教师的住房。建立义务教育学校教师校长交流制度,推动教育资源向乡村学校流动;实施“河北省边远困难地区乡村学校校长素养提升工程”和优秀退休教师乡村支教讲学计划。 建立“一对一”结对帮扶关系 推进市县幼儿园、学校与贫困乡村幼儿园、学校建立稳定的“一对一”结对帮扶关系。采取集团办学或高职与中职合作办学,让更多贫困地区学生享受高职教育。积极开展“手拉手、献爱心”活动,对贫困学生进行救助和帮扶。县级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建立校长、教师“一对一”对口帮扶农村留守儿童的工作机制。指导各市、县建立贫困教师档案和卡片,积极实施贫困教师结对帮扶计划。 |
关键词:家庭困难,大学,免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