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推进地下综合管廊建设 确定正定新区为示范区
日前,《石家庄市推进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实施意见》经石家庄市政府研究同意,开始实施。确定正定新区为石家庄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示范区,2016年底前开工建设不少于15公里地下综合管廊。 《石家庄市推进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实施意见》提出,2016年6月底前,石家庄主城区、正定新区、鹿泉区、栾城区、藁城区、晋州市、新乐市完成地下综合管廊规划编制工作,其它县2016年底前完成规划编制工作。正定新区2016年底前开工建设不少于15公里地下综合管廊,2017年底前开工建设不少于20公里,并于2020年底前投入运营。鹿泉区、栾城区、藁城区、晋州市、新乐市2017年底前开工建设不少于2公里的地下综合管廊,2020年底前投入运营。其它县也要因地制宜,积极开展地下综合管廊建设,力争2020年底前建成投用部分综合管廊。 《石家庄市推进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实施意见》明确提出,要结合实际情况科学确定入廊管线,原则上已建设地下综合管廊的区域,所有管线必须入廊。相互有干扰的管线应分别设在管廊的不同空间,通信电缆和高压电力电缆要分开设置。燃气管道应单舱敷设,热力管道不得与电力电缆同舱敷设。重力流管道要因地制宜进行入廊选择。综合管廊的建成区域,凡已在综合管廊中预留管线位置的,不得在综合管廊以外另行安排管线位置;在地下综合管廊以外的位置新建管线的,规划部门不予许可审批,建设部门不予施工许可审批,城管部门不予掘路许可审批。 石家庄市地下综合管廊信息将实现综合管廊管理数字化和智能化。综合管廊实行有偿使用制度,进入综合管廊的地下管线权属单位,应向综合管廊维护管理单位交纳入廊费和日常维护费,通过租赁或者购买等方式取得综合管廊使用权,合理分摊综合管廊的建设运营维护费用。 |
关键词:管廊建设,正定新区,示范区 |
责任编辑:纪丽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