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上地下 美丽城市 河北推进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
导语:日前,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进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的实施意见》提出,到2020年底,各市均要建成不少于20公里且具备国际先进水平的地下综合管廊并投入运营。河北下大力推进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这将彻底解决近年来河北出现的暴雨过后“城市看海”及道路反复开挖后的“马路拉链”等问题。 综合管廊 综合管廊又称共同沟,它是实施统一规划、设计、施工和维护,建于城市地下用于敷设市政公用管线的市政公用设施。在发达国家,共同沟已经存在了一个多世纪,在系统日趋完善的同时其规模也有越来越大的趋势。目前中国仅有北京、上海、深圳、苏州、沈阳等少数几个城市建有综合管廊,据不完全统计,全国建设里程约800公里,综合管廊未能大面积推广的原因不是资金问题,也不是技术问题,而是意识、法律以及利益纠葛造成的。 为何要建设城市地下综合管廊 地下综合管廊解决的就是“马路拉链”、“蜘蛛网”等城市建设管理中的难题。目前,我国七大类近30种市政管线分属不同部门管理,不同单位施工各自为政,难免出现管线“打架”、道路反复开挖问题,综合管廊一举解决了这一矛盾。综合管廊还肩负着一项重任,即破解“城市看海”的城市内涝难题,打造安全稳定的城市“生命线”。 《河北省城市地下管网条例》自9月1日起正式施行 《河北省城市地下管网条例》新闻发布会现场。长城网张铮摄 河北省施行的《河北省城市地下管网条例》,成为河北首部关于城市地下管网方面的条例,标志着河北省城市地下管网的规划、建设和管理工作将有法可依。同时,条例对城市综合管廊建设作了专章规定,这也是地方立法在全国的首创。 由于城市地下管线种类繁多,管理体制和权属复杂,管理中经常出现“九龙治水”的情况。为了解决这一问题,条例明确河北省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全省城市地下管网的规划、建设、运行维护及其信息档案管理等活动的指导监督。供水、排水、燃气、热力、电力、通信、广播电视、交通信号、工业等城市地下管线行业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城市地下管线的相关管理工作。 条例突出了地下管线建设的规划管理,强调编制地下管网综合规划要根据城市总体规划的要求,并与地下空间开发利用、道路交通、人防等规划相衔接,必须坚持“先规划后建设”的原则,只有符合规划要求、经过规划审批的才能进行建设。针对城市道路随意开挖、“马路拉链”监管乏力的问题,条例强调地下管线建设改造应当与城市道路建设改造同步实施,严格执行年度建设计划审批和施工掘路总量控制制度的要求。条例规定,新建、改建、扩建的城市道路交付后五年内,大修的城市道路竣工后三年内,不得因敷设城市地下管线挖掘道路。因特殊情况需要挖掘的,应当报设区的市、县(市)人民政府批准并向社会公告。条例对综合管廊建设作了专章规定,要求综合管廊建设规划必须与城市总体规划、地下空间利用规划相衔接,并根据本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稳步推进;鼓励企业、社会力量通过与政府合作、特许经营、投资补助、向政府提供有偿服务以及企业投资等多种形式,参与综合管廊的建设、维护和经营。 石家庄地下管廊正在加紧建设 日前,河北省石家庄正定新区地下综合管廊项目加紧施工建设。改区规划远期建设地下综合管廊120公里,一期将建设36公里,目前已完成19公里。正定新区地下综合管廊项目分为两个舱体,较小的舱体内布设强弱电线路,较大的舱体内布设水、中水、热力等管线。该项目是财政部首批30个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示范项目之一,也是其中唯一一个地下综合管廊项目,将有效解决“马路拉链”、“蜘蛛网”等城市管理难题。 石家庄、唐山、秦皇岛、保定等重点城市也将加大综合管廊建设力度,逐步形成连片示范、覆盖成网的管廊体系。 河北:到2020年底 各市至少建成20公里地下综合管廊 河北省出台意见推进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要求到2020年底——各市至少建成20公里地下综合管廊 日前,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进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的实施意见》提出,2017年底前,各市(含定州、辛集市,下同)均要开工建设不少于10公里的地下综合管廊示范工程,有条件的县(市)要积极开展地下综合管廊建设试点。到2020年底,各市均要建成不少于20公里且具备国际先进水平的地下综合管廊并投入运营,使反复开挖路面问题得到明显改善,主要街道架空线路逐步消除,管线安全水平和防灾抗灾能力明显提升,城市地面景观明显好转。 合理选择区域开展示范建设 《意见》提出,合理选择区域开展示范建设。 各市要制定地下综合管廊年度实施计划,在城市新区、各类园区、成片开发区域的新建道路要高起点、高标准同步规划建设地下综合管廊示范工程。老城区要结合旧城改造道路更新、河道治理、轨道交通建设和地下空间开发等工程,因地制宜、统筹安排地下综合管廊建设。在交通流量较大、地下管线密集的城市道路、重要公共空间、主要道路交叉口、道路与铁路或河流的交叉处,以及道路宽度难以单独敷设多种管线的路段,要优先建设地下综合管廊。 建立质量终身责任永久性标牌制度 《意见》提出,已建设地下综合管廊的区域所有管线原则上均要入廊。 《意见》明确,相互有干扰的管线要分别设在管廊的不同空间,通信电缆和高压电力电缆要分开设置,燃气管道要单舱敷设,热力管道不得与电力电缆同舱敷设。对地势平坦地区敷设的重力流管道,各地可根据本地技术、经济实际,因地制宜进行入廊选择。地下综合管廊的建成区域,凡在地下综合管廊中预留管线位置的,不得在地下综合管廊以外另行安排管线位置;在地下综合管廊以外的位置新建管线的,规划部门不予许可审批,建设部门不予施工许可审批,市政道路部门不予掘路许可审批。 《意见》规定,要科学选择耐久性好、可靠性高的建筑材料和工程材料,积极推广应用新技术、新设备。建立地下综合管廊工程质量终身责任永久性标牌制度,接受社会监督。 积极推广运用PPP模式 地下综合管廊实行有偿使用制度。《意见》规定,进入地下综合管廊的城市地下管线权属单位,应向地下综合管廊维护管理单位缴纳入廊费和日常维护费,通过租赁或购买等方式取得地下综合管廊使用权,合理分摊地下综合管廊的建设、运营、维护费用。 《意见》提出,省级财政要积极争取中央资金支持,加大现有专项资金和债券资金的整合力度,加强地下综合管廊建设资金统筹。各市、县政府要加大投入,在年度预算和建设计划中优先安排地下综合管廊项目。鼓励金融机构加大信贷支持力度。积极推广运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鼓励社会资本组建项目公司参与地下综合管廊的投资、建设和运营管理。 城市不仅需要鳞次栉比的摩天大楼、绿草如茵的公园等光鲜的“面子”,也需要通畅安全的地下管网等厚实的“里子”。城市地下管网涵盖了地下管线及其附属设施和综合管廊,是保障城市有序运行的重要基础和“生命线”,承担着城市的信息传递、能源输送、排涝减灾、废物排放等功能。河北省在地下综合管廊建设问题上下功夫,不仅是为了让城市拥有自己的“良心”,为了提高居民幸福指数,也是在为建设“地上地下”美丽河北做出应有的贡献。 (据新华社、河北日报、法制日报、长城网等综合) |
关键词:河北,建设,地下综合管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