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集中惩治和预防惠农扶贫领域职务犯罪
近日从省检察院获悉,10月开展集中惩治和预防惠农扶贫领域职务犯罪专项行动以来,我省检察机关共立案侦查该领域职务犯罪71件112人,涉案金额756万余元。 据了解,我省检察机关重点围绕退耕还林、粮食补贴、农村危房改造、农村基础建设等领域,开展了一系列专项行动,严厉惩治贪污、挪用粮食补贴款、土地补偿金和相关的受贿、渎职等职务犯罪案件,有效保障各类惠农扶贫政策落实到位。张家口市检察院共查办涉农扶贫职能部门、乡镇党政机关和农村基层组织工作人员职务犯罪15件22人,占同期职务犯罪立案总数的46.2%。唐山市检察院先后查办了滦县滦州镇西双山村党支部书记佟某在该村拆迁过程中受贿200万元,遵化市刘备寨乡副乡长高某、农林站站长孙某及7名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共同贪污12万元等案件。 为有效防范职务犯罪,我省检察机关坚持惩防并举,组织专题巡回宣讲78次,开展专项预防调查55次,接受涉农项目招投标行贿犯罪档案查询306次,制发专题检察建议41件。通过设立村级预防联络员和检察官服务站,实行项目建设全程监督和预测预警,将预防调查作为排查线索和案件初查的前置手段等方式,提升预防教育、预防调查、罪案分析等工作水平。 |
关键词:惩治,惠农扶贫,职务犯罪 |
责任编辑:张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