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德市再次大幅度提高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11月2日,记者从市民政局获悉,自明年1月起,我市将再次提高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近30万城乡困难群众将会得到更多实惠。 按照省民政厅发布的《全省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调整预警信息》和《在全省建立城乡低保标准与全国平均水平同步增长机制的意见》,日前,经承德市民政局、财政局、物价局和统计局共同研究决定,我市将再次提高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日前,低保提标文件已下发至各县区,确保低保金按时、足额发放。 此次提标,我市将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每人每月382元提高到450元,农村村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每人每年2295元提高到2800元,农村低保的月补差水平由现在的每人每月118元提高到142元。与历年相比,提标幅度较大。 据了解,截止9月底,全市共有城乡低保对象230853户、299778人,累计发放保障金39207.2万元。其中:城市低保对象34068户、 63953人,占全市非农业人口的6.7%。累计支出保障资金14965.92万元;农村低保对象196785户、235825人,占农业人口的8.3%。累计支出保障金224241.32万元。 据民政局相关工作人员介绍,此次提标完成后,城市低保标准每月高于全国平均水平22元,农村低保的月补差水平高于全国平均水平7元。 |
关键词:承德,大幅度提高,最低生活保障 |
责任编辑:王嘉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