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公安厅首次聘任15位法律顾问
10月22日,河北省公安厅举行首届法律顾问聘任仪式。 10月22日,河北省公安厅举行首届法律顾问聘任仪式,聘请侯凤梅等15位具有刑法、行政法、民商法、经济法、法学理论等专长的学者、律师,参与河北省公安厅重大决策审查论证,参与研究重大、疑难、复杂案件。河北省副省长、公安厅厅长董仚生出席会议并讲话。 根据中央和省政府文件要求,为进一步提高公安机关依法行政水平,化解公安行政争议,加强公安法治化建设,2015年6月底,河北省公安厅制定了《关于组建法律顾问专家组的工作办法》,本着“严格遴选、好中选优”的原则,从社会法律专业人员中精心选择了15名学者、律师、社会知名人士,作为河北省公安厅法律顾问组专家成员。 据介绍,河北省公安厅法律顾问专家组要为河北公安地方立法项目和法律事务提供咨询指导,参与重大决策审查论证,为法律事务提供法律意见,代理法律事务,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服务,参与研究重大、疑难、复杂案(事)件,并提供法律意见等。 10月22日,河北省公安厅举行首届法律顾问聘任仪式,侯凤梅等15位具有刑法、行政法、民商法、经济法、法学理论等专长的学者、律师受聘成为法律顾问。 河北省公安厅聘任的法律顾问可依法对承办的公安法律事务提出独立指导意见和咨询建议,不受任何单位或个人的干预。同时,法律顾问也承担相应的义务:依法独立出具意见并承担责任,影响公正履职应主动申请回避,严格保守国家和工作秘密,不得以法律顾问的身份从事与法律顾问职责无关的活动,不得对外披露工作内容和利用工作信息谋取利益。 河北省公安厅法律顾问专家组实行聘任制,省公安厅为每位法律顾问颁发聘书、建立档案,聘期3年,每年对专家组成员进行一次集中考核评价,聘任期满,符合受聘条件的,可以续聘。 董仚生希望各位法律顾问要坚持原则、实话实说、把好“关口”,对不适当的决策要敢于提出意见,对违反法律规定的要坚决予以纠正,推动形成“事前防范、事中控制为主,事后补救为辅”的风险防范机制,提高依法科学决策水平。 |
关键词:公安厅,法律顾问,律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