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德市5年投入财政扶贫资金17.1亿元
承德市财政局突出扶贫重点,完善扶贫机制,全力支持落实扶贫攻坚任务。从2011年到2015年6月,全市累计投入财政扶贫资金17.1亿元,集中投向了种植业、养殖业、林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等22个领域,为新阶段扶贫开发工作完成巩固温饱成果、加快脱贫致富、改善生态环境、提高发展能力、缩小发展差距的既定目标提供了坚实保障。 千方百计加大财政扶贫投入。在市县预算安排上,建立扶贫综合投入资金稳定增长机制,继续增加扶贫投入。在争取上级支持上,借助京津冀协同发展机遇,重点在生态功能区建设、公共服务均等化、增加县级基本财力保障等方面,最大限度争取中央、省支持。同时,加强各项扶贫开发相关财政政策的协调配合,充分发挥综合扶贫效益,推动城乡优质教育、卫生、文化资源向贫困地区覆盖。 引导撬动金融和社会资本投入。在筹集资金3000万元助力承德农村合作银行组建、注资400万元支持成立省扶贫基金会承德扶贫基金管理中心基础上,灵活运用财政贴息、以奖代补、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等方式方法,撬动银行信贷资金与社会资金投向扶贫开发领域,加速扶贫攻坚进程。 创新扶贫资金管理机制。加强扶贫资金整合,深入推进各层面涉农资金整合。按照“政府主导、部门参与、纵向一体、横向联动”的原则,综合利用现行各项扶贫政策,统筹安排项目资金,集中投入,形成扶贫工作合力。实行股权式投入。推行“权益到户、资本到户”模式,将分配到户的扶贫资金集中用于支持合作社、农业龙头企业发展,密切效益链接机制,明确贫困户享有股权,定期分红,监督使用,提高扶贫资金使用效益。 严格财政扶贫资金使用监管。完善健全扶贫资金和项目管理办法,全面推行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按照权责匹配原则,强化监管责任,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构建常态化、多元化监督检查机制。对财政扶贫资金使用管理中出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严厉问责,保障扶贫资金安全高效使用。 |
关键词:财政,扶贫资金,扶贫重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