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郸市调整再婚家庭生育政策
近日,笔者从市卫计委获悉,修改后的再婚家庭照顾再生育政策已从7月24日起正式实施。 据介绍,不久前,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河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修正后的《条例》第十九条第(十二)项改为“再婚夫妻一方无子女,另一方有两个以下子女的或者再婚前各有一个子女的”,经过批准可以进行再生育。我市已从7月24日起正式实施该项政策。 另据了解,自2014年5月30日我省启动实施单独两孩政策以来,至今年8月底,我市已为5044对单独夫妻完成再生育办理。同时,结合我市实际,启动我市生育服务证制度改革工作,对不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工作制度予以调整或取消,主要是实行一孩生育登记、精简证明材料、实行承诺制、缩短办理时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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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王嘉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