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查处163起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
甘肃省 甘肃省通报8起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 1.张掖市山丹县李桥乡东沟村党支部书记王财、村委会主任陈瑜套取低保资金问题。2013年,山丹县李桥乡东沟村虚报套取低保资金2.788元,用于村级开支。2015年8月6日,王财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陈瑜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古浪县泗水镇上四坝村西庄组原组长李万生违规发放低保等问题。2013年,泗水镇上四坝村西庄组在低保发放过程中,违规收回本应由低保对象个人享受的低保金共计1.1531万元。2014年3月,泗水镇上四坝村西庄组在低保对象评议过程中,李万生擅自将其不符合评定条件的哥哥确定为拟享受对象,违规享受低保金2674.2元。2015年7月,李万生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资金予以追缴。 3.平凉市泾川县丰台乡盖郭村违规使用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问题。2013年1月,乡财政所通过惠农“一折统”按照每户1.05万元的标准给21户农户兑现危房改造项目补助资金。资金兑付到位后,盖郭村村委会经过集体商议,在征得享受危改补助户同意后,从享受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的21户农户中收回补助资金共计19.95万元,全部用于村级支出。2015年7月11日,盖郭村党支部书记盖志英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4.庆阳市镇原县开边镇兰沟行政村违规使用扶贫专项资金问题。2014年3月,兰沟行政村高岔自然村易地扶贫搬迁工程建成农宅40户。2014年3月14日,县发改局按程序通过“一折统”下发每户补助资金1.5万元。村上于2014年3月20日收回34户农户的“一折统”补助资金,共计51万元,用于村级开支。2015年7月29日,兰沟村党支部书记张波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5.定西市安定区巉口赵家铺村重复享受危旧房改造补助资金问题。负责赵家铺村危房改造工作的驻村干部兼党支部第一书记杨雄、党支部书记张万银在对危房改造项目实施户未进行深入细致地调查核实,致使赵家铺村村民张某某、曹某两户各重复享受危旧房改造补助资金1.15万元。2015年6月10日,杨雄、张万银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资金予以追缴。 6.陇南市康县漆树沟村党支部书记何明俊违规发放低保金问题。2013年漆树沟村在评低保时,将何明俊儿子何某某评为一类低保,何某某从2013年10月至2014年3月,共领取低保金3078元,何明俊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7.甘南州夏河县麻当乡政府副乡长王晓菊虚报冒领、套取涉农资金问题。2011年9月至2015年5月,王晓菊以隐瞒、冒领、弄虚作假等手段,擅自领取上访人存折中的各项惠农资金1.1134万元、19户五保户存折中的惠农资金9.63874万元、2户困难群众存折中的生活补助金3000元,还套取县民政局下拨敬老院经费2.92万元,合计13.97214万元。王晓菊受到开除党籍、撤销行政职务处分,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乡党委书记贡保才旦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乡党委副书记、乡政府乡长张永清受到行政记大过处分;乡纪委书记陈顺清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8.临夏州和政县卜家庄乡白杨沟村党支部书记张龙截留残疾人建房补助款问题。2015年3月17日,白杨沟村党支部书记张龙从残疾人常某某的“一折统”上提取了1.45万元残疾人建房补助款,将6000元给了常某某,剩余8500元私自存放,拟用于支付村上“一事一议”修路欠款。2015年8月25日,张龙受到党内警告处分。(甘肃省纪委) 青海省 青海省通报1起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 西宁市湟中县环境保护局原局长罗永丰受贿问题。2011至2014年,湟中县环境保护局在实施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过程中,罗永丰以单位名义先后向项目施工方索要回扣52万元,并先后三次收受施工方贿赂35万元。其违纪违法问题已移交司法机关处理。2015年8月7日,湟中县纪委报经县委同意,给予罗永丰开除党籍处分。(青海省纪委) 宁夏回族自治区 宁夏通报2起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 1.银川市西夏区镇北堡镇昊苑村党支部原书记兼村委会主任马仕宁,会同他人虚报套取粮食、退耕还林、葡萄种植补贴资金42.17522万元。银川市西夏区纪委给予其开除党籍处分,违纪资金上缴财政。 2.固原市原州区黄铎堡镇张家山村党支部原书记杨万俊,在任期间,利用职务之便虚报草原承包面积,骗取草原生态补偿资金10.218万元,将其中3.498万元占为己有。固原市原州区纪委给予其开除党籍处分,违纪资金上缴财政。(宁夏回族自治区纪委)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新疆通报5起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 1.2011至2013年,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阿图什市上阿图什镇党委原书记杜继东、原镇长米吉提·苏力坦,在任上阿图什镇党委、镇政府主要领导期间,不认真履行工作职责,造成上阿图什镇农牧民安居富民住房及相关补助被有关国家公职人员违规侵占。2015年6月,杜继东被给予留党察看两年、行政撤职处分;米吉提·苏力坦被给予撤销党内职务、行政撤职处分。 2.2011至2013年期间,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察布查尔县米粮泉乡党委原书记门华宇,原乡长马超,乡党委原委员、人大主席团原主席陈泰三人采取虚报、冒领、骗取的手段,套取挪用富民安居补贴款,用于支付乡政府购车、防洪、工程欠款、贷款及农家乐餐费等开支。2015年8月,3人分别被给予留党察看一年、行政撤职处分。 3.2013年以来,塔城地区额敏县额玛勒郭楞蒙古民族乡巴克新布鲁格村党支部书记覃晓琼、村委会主任马国先后多次公款吃喝。2015年6月,覃晓琼、马国分别被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4.2015年3月,昌吉回族自治州呼图壁县二十里店镇东滩村党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徐新柱,在呼图壁县为其女儿操办婚宴,超标准宴请。2015年5月,徐新柱被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5.2014年1月,喀什地区叶城县夏合甫乡原党委委员、组织员吐地艾合买提·阿不都卡地尔,索取下属钱物。2015年5月,吐地艾合买提·阿不都卡地尔被给予开除党籍处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纪委) |
关键词:纪检,反四风,腐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