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访局官员:督查组非钦差 地方督查不能靠压服
两家抢建民房引发积怨 信访人讲述 未建成民房举报邻居违建 “我有啥说的,我都麻木了,说啥呀?”起初,面对督查组,王鹏(化名)情绪非常抵触,反复地说:“没法弄了。” 在督查组成员的再三劝说下,王鹏无奈地说,“我不想无理取闹,我也想生存,不想到处去告状。”王鹏强调,他上访5年了,之前家里开服装厂的,到如今,因为上访的事情,经济十分困难。 “到现在我家门口还有两个摄像头呢,监控我。”王鹏认为,这是政府为了防止他上访,在他家门口安装的。 事情的起因缘于王鹏和邻居刘明兴(化名)抢建民房。王鹏和刘明兴因自家房子不够住,都想在村里仅剩的一块空地上建房。起初,两人约好每家在空地建4间房,然而2011年初,刘明兴开始抢建房屋,约好了要给王鹏的4间房的空地,被刘明兴的哥哥抢去了。王鹏无奈之下,找到相关部门上访,称邻居刘明兴抢建的房屋未办理审批手续,是违章建筑,要求拆除违章建筑或将另4间空地归王鹏使用。 然而刘明兴家的违建一直没能拆除,王鹏也因此不断上访。今年7月,经过村“两委”班子研究决定,将4间空地租给王鹏使用,期限为3年,每年交5000元的承包费,并允许建临时性仓储用房。王鹏对这个方案表示满意,但是邻居刘明兴不同意,问题就一直没能得到解决。 地方政府回应 曾联合执法老人以死相抗 在约谈信访人后,中央信访督查组开始查阅卷宗,对整个案件进行剖析。当地村信访办的有关人员也向督查组详细做出了说明。一位当地官员表示,“很多村都是要靠地吃饭的,像王鹏所在的村,就因为村里人口不断增多,不少村民都建民房,而王鹏和刘明兴抢的这块空地,也是村里仅剩的唯一一块空地了。”为此,当地政府从去年出台了《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鼓励村民进城买房,村里进城买房的村民也将获得10平方米的补贴。截至目前,已有126户村民申请了这项补贴。 “王鹏上访时,刘明兴的房子刚打地基,在这么长的时间里,为什么没阻止刘明兴违规建房呢?”面对督查组的疑问,当地政府表示,他们曾试图阻止刘明兴建违建,也下达了《限期拆除通知书》,在2011年11月,街道办联合综合执法局、公安局等部门,想要对违章房进行强制拆除,然而刘明兴80多岁的老父亲以死相抗,考虑到老人的安全,只好作罢。 同时,当地官员对督查组解释说,王鹏所提及的家里被安装摄像头,是全村范围内安装,并不只针对王鹏一家。 督查组意见 成立专题工作组分析信访根源 中央督查组在商讨后,针对纠正违规建房方面存在的问题提出了督查建议。首先,要求街道成立解决王鹏信访事项专题工作组,对王鹏信访事项持续进行研究分析,制定完善的解决方案。同时,由街道司法、综合、信访、村干部、村民代表等组成工作组,采取访调对接的方式,加强双方多层面沟通,促进两家协商解决此地块争议。 此外,中央督查组提到,要坚持依法依规进行处理。在区、街、村努力解决问题的同时,要对王鹏长期信访的根源进行深入分析和反思,认真查找街道在处置违建等工作中存在的不足,查漏补缺,汲取教训。 撤村建居征地引发信访问题 信访人讲述 街道办强拆房屋农民承包地被强占 今年70多岁的村民赵泉(化名),穿着发旧的白色背心,戴着一副细框眼镜,面对督查组的面谈,情绪十分平稳。与大多数的信访对象不同,赵泉的诉求并不是个人问题,而是有关撤村建居过程中的违法征地问题。 赵泉反映,2010年街道办事处在该村撤村拆迁过程中,采取威胁、殴打等方式强拆600余户村民的房屋,还强占8700余亩农民承包地进行商业开发,并且有村务不公开的问题。 赵泉对撤村建居做法没有意见,对补偿安置也比较满意,但他认为撤村建居过程中土地征收协议有关内容不符合法律规定。“我已经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说着,赵泉从口袋里掏出行政诉状书。赵泉称,他已对其他问题没有新的主张和要求,但对撤村建居过程中,土地征收协议的问题,他认为,区国土局违法了《土地管理法》、《农村土地承包法》,要求区国土局返还自己13亩5分面积的承包地。 地方政府回应 征收协议表述不准造成村民误解 当天下午,中央信访督查组进行了现场走访。据当地信访办工作人员介绍,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在坚持群众自愿原则的情况下,该村于2010年初启动撤村建居工作,在开展此项工作之前,就是否同意撤村建居和土地征收等问题进行了全体户代表表决会议,同意率为99.6%。撤村建居的民主决策、补偿安置方案等符合天津市有关规定,所在的区政府也于2010年3月正式批复该村实施撤村建居。 督查组查阅卷宗发现,该村撤村建居工程共涉及集体土地8717.48亩,由区国土资源分局、街道办事处、村委会于2010年5月签订“土地征收协议”。目前,8717余亩土地只有451亩土地经天津市政府和市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审批办理了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手续,审批程序符合法律规定。其余土地由政府部门委托街道统一组织耕种。但由于“土地征收协议”有关内容表述不准确,造成信访人认为土地征收涉嫌违反现行土地管理法律法规。 督查组意见 公示土地征收程序保障农民权益 中央督查组认为,目前存在的问题有两点:首先,该村撤村建居中集体土地征收过程是以区国土资源分局、街道办事处、村委会三方协议的形式对土地权属进行处置,协议内容表述不准确,与现行土地征收相关规定不一致。其次,撤村建居过程相关政策宣传、解释以及程序公开还不够细致,以致引起个别村民的疑虑,当信访人就此问题向主管部门走访时,工作人员解释不到位,造成信访人越级上访。 为此,督查组提出4点意见。建议当地政府在撤村建居过程中对涉及集体土地转用、征收等行政行为要严格依法依规。同时,要加强撤村建居过程中农民权益的保护,要让失地农民切实得到保障。督查组建议地方政府做好土地征收程序的公开公示,做好政策宣传,实行阳光操作,保障农民的知情权参与权,通过民主决策表达真实意愿。此外,要加强对村务的监督管理,特别是要杜绝暗箱操作的空间。 对话 国家信访局督查室督查三处处长刘阳 督查个案将持续追踪 京华时报:此次来天津实地督查,有哪些感受? 刘阳:在天津督查的过程中,我们能感觉到,日趋成熟的督查机制得到了各方认可,也更加印证了中央致力于打造“阳光信访、法制信访、责任信访”而推行的一系列信访工作制度改革是符合实际的。这种督查机制,与以往不同,打破了“我督你干”的模式,更加着眼于推动地方落实责任,依靠基层及时就地解决问题。不仅现场真督实查,更强调对案件后续的跟踪,是一种闭合性的督查。避免了过去蜻蜓点水、走马观花式督查。 此外,从人员结构来看,督查组成员中,既有国土、住建、农业等领域的专家参与,也有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监督,督查过程对媒体全程开放,这种组合是非常优化的,避免了过去的督查中,办案人员仅对某一个领域比较熟悉,造成被督事项不能进行全方位的扫描。 京华时报:在督查个案的过程中,督查组虽然指出了地方政府的不足,但没有严加指责,你如何看待这个问题? 刘阳:在每次实地督查行前培训会上,国家信访局领导都会反复提醒督查组,我们的角色不是“钦差”,要使地方服气督查,不能靠压服,指出问题要准确、提出意见要正确、工作要求要明确,只有这样,督查才有说服力,才能使人口服心服。我们要站在公平公正的角度,和地方的同志一起会商,形成共识,寻求最好的解决办法和化解途径。这是由信访督查的特性决定的,信访督查有间接性,我们是要把督查中发现的问题和思考,及时反馈给地方党委政府,而不是一味指责地方。同时,最后的工作,还是要依靠地方、依靠基层来解决问题。 中央信访督查组通过个案的剖析,能够起到一个效仿带动的作用。比如,在这次督查过程中,基层的同志没想到,督查组会把个案问得如此详细,我们的目的是既要对信访人负责,也要对地方党委政府负责;既要维护信访人合法合理的利益诉求,同时,我们也要维护地方党委政府的权威。 京华时报:如何看待信访人诉求过高的问题? 刘阳:在督查组看来,做信访人工作最好的时间,就是初信初访的时机,往往信访人在发出第一信号的时候,有些基层政府或者有权处理的机关没有引起足够重视,甚至简单粗暴地把信访人挡在门外,以至信访人的积怨越来越深,继而采取一系列手段去给政府施加压力,如果我们不重视初信初访,不及时就地上心处理,这个事情必然会拖成积案,一旦拖成积案,解决问题的成本越来越高,而且难度越来越大。 一些信访人在对政府解决问题的诚信产生怀疑后,开始想和政府较劲,想把事情闹大。这种时候,信访人不合理的诉求居多。而初信初访的时候,信访人诉求大多数是有合理成分的,因此,这是由于我们工作不到位,重视程度不够导致或造成的。 京华时报:在督查过程中,都会面临哪些困难? 刘阳:督查个案的过程中,我们可能对一些情况的来龙去脉了解和把握不能做到非常细致透彻,毕竟在比较短的时间里,做相对专业和精准的判断,提出有针对性的督查建议,的确有一定难度。如果不注意学习积累,特别是对法律法规不够熟悉,就会难上加难。 京华时报:信访人对地方政府不信任,督查组走了以后,该怎么办? 刘阳:之前也提到了,信访督查机制是一个工作闭环,并不是只督查一次就结束了,我们还会进行持续的跟踪。按照目前的机制,案件还要移交业务司室去对应跟踪,因此必须要有结果。对于地方政府来说,压力始终是没有撤掉的,如果合理诉求迟迟得不到解决,还会挂牌督办或约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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