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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凰古城多家客栈闹停业 “一票制”再起争议

来源:京华时报 作者:怀若谷 谭青 2015-07-14 08:48: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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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官方回应

  整治市场秩序政府没做错

  “客栈老板不能拉客,可能会在眼下对他们的生意造成影响,需要更长的时间才能收回他们投入的成本,我们都能理解,但我们整治旅游市场秩序也是为了凤凰古城能长期可持续发展,也希望商户能理解我们。”凤凰县委宣传部外宣办吴主任在接受京华时报记者采访时称,眼下凤凰古城正准备申报5A级景区,需进一步提升旅游品质。

  吴主任向记者提供的数据显示,今年上半年凤凰古城共接待游客574.68万人次,旅游收入48.05万元,同比分别增长31.89%、43.05%。

  她表示,今年7月1日至今的数据暂未统计。

  吴主任称,近年来凤凰的旅游事业发展很快,但随之也产生了很多的旅游乱象。为了提升古城的旅游品质而出台了一系列方案,严加整治非法拉客、飞车拉客、照相市场强买强卖等不规范现象。“比如一走过去就有很多人拉着你拍照,还有之前曾被媒体曝光的天价停车场,一系列的旅游乱象都要整治。”

  她称,部分反对禁止客栈免费带人进入景区看房的商户与非法拉客有一定关系,“非法拉客给他们带来客源,县里的整治工作损害了他们眼下的利益”。此前允许客栈带人时,进去之后买票的游客不到3%,“基本上都不买票,有的客栈可能有10个床位,但他一天带20多个客人,扰乱了旅游市场。城外的客栈认为他们是不正当竞争,多次向县里反映,如果不加以整治,就全乱套了”。

  “从商户的角度来讲,以前管理松散,他们可以通过带客来增加收入,现在管理严格,禁止他们拉客,利益会受损,我们能理解,但并不是说我们这样做错了。”吴主任说。

  正研究方案优化检票系统

  吴主任表示,北边街的商户通过悬挂横幅表达他们的诉求,希望引起政府的重视也能理解,但这违反了《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凤凰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第二章第十六条规定:在凤凰古城内不得占道摆设摊点、乱放杂物、乱写乱画乱贴、运用音响设备叫卖;禁止设置与古城历史风貌不协调的广告、招牌。违反条例的,将根据第五章第三十六条,由执法局责令改正,可处以5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因此,行政执法部门劝说商户拆除横幅,部分店中没人的客栈所挂横幅被行政执法人员拆除。

  她称,整治过程中,政府也安排了现场接访组听取客栈老板的意见,但他们的意见无法全部满足,“比如有人说我们设置的检票口位置不合理,不应该设在这个地方,但这是从2013年开始收门票两年来经过检验确定的位置,如果设置在其他地方,也会有人站出来说不合理”。政府也已注意到检票次数过多的问题,正在考虑研究方案减少检票次数,优化检票系统。

  围城对游客统一收取148元门票是否合理?吴主任称,该收费已按程序经过审批,不存在问题。据有关部门介绍,“近年来一直都有旅行社在推行‘零元游凤凰’,这给景区造成很大的压力。旅行团到门口就拆团,找人带进去逃票,如果不需要买门票,会造成大家蜂拥而至的局面,给古城客流量的控制及古城的保护、环境卫生造成很大的压力”。

  吴主任称,严格门票管理制度、整顿旅游市场秩序是政府必须要做的事情,“不能只顾几十家客栈的眼下利益,不顾凤凰的长远发展、市场的公平竞争。如果乱下去,游客也会减少,希望商户们能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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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客栈,凤凰古城,一票制,照相市场,熊希龄故居

责任编辑:丁丽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