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利剑斩污”行动侦办案件1023起 公布十大典型案例
公布“2014利剑斩污”行动十大典型案例: 石家庄市石某某等污染环境案 2014年7月至10月,犯罪嫌疑人石某某、孙某某在石某某所属林地内开设化工厂,以医药废液为原料非法生产特戊酸。该厂将大量含有有毒有害物质的生产废液,利用5个私挖渗井直接排入地下,造成严重污染。2014年10月17日,公安机关将犯罪嫌疑人石某某、孙某某抓获归案。目前,该案已侦查终结,准备于近期移送起诉。 承德市谢某某污染环境案 2014年10月至2015年1月,犯罪嫌疑人谢某某在未取得环评手续的情况下,在承德市双滦区西地乡利用球磨机、磁选机等设备从事废钢渣非法提炼加工。谢某某将含有铬、六价铬等重金属的生产废水通过两个未采取防渗漏措施的沉淀池直接排入地下,严重污染环境。2015年2月16日,公安机关将犯罪嫌疑人谢某某抓获归案,该案已于2015年3月27日移送起诉。 张家口市包某某等污染环境案 2014年9月,犯罪嫌疑人包某某雇佣犯罪嫌疑人李某某,在未取得危险废物转移五联单的情况下,由李某某组织人员将20吨废机油从张家口市下花园区运输至天津蓟县,出售给在当地开办润滑油厂的犯罪嫌疑人杜某某。杜某某在没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情况下,多次将收购的危险废物废机油进行非法加工处置。2014年10月21日,公安机关将包某某、李某某等3名犯罪嫌疑人抓获归案。该案已于2015年4月10日移送起诉。 唐山市杜某等污染环境案 2014年9月至11月,犯罪嫌疑人刘某某在明知杜某无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情况下,多次委托杜某将玉田县某金属制品有限公司300余吨酸洗废液进行非法处置。犯罪嫌疑人杜某为获取非法利益,专门租赁了位于唐山市丰南区黑沿子镇一处冷冻厂,安装一座玻璃钢存储罐用于废液处置。该存储罐底部通过暗管与厂外下水道相连。废液注入罐内后经下水管网流入丰南区西排干大河,致使西排干大河严重污染。2014年12月,公安机关先后将杜某等6名犯罪嫌疑人抓获归案,该案已于2015年2月9日移送起诉。 廊坊市纪某某等污染环境案 2013年以来,犯罪嫌疑人纪某某以养殖业为伪装,雇佣犯罪嫌疑人孙某某等5人,长期非法为天津大王古开发区及廊坊市开发区部分企业进行机械部件电镀加工,多次将总锌、总铬超标的生产废液直排放到院内渗井、渗坑中,严重污染地下水。2015年1月20日,公安机关当场抓获正在生产作业的6名犯罪嫌疑人。该案已于2015年4月7日移送起诉。 保定市安新县管某等污染环境案 2014年8月至10月,犯罪嫌疑人管某雨、管某在安新县三台镇某农场非法开设皮革洗染加工厂,雇佣犯罪嫌疑人李某某、陈某某等人从事洗染皮革工序。该厂将含有大量总铬的生产废液通过下水道直接排放到渗坑内,造成严重污染。2014年10月至2015年2月,公安机关先后将4名犯罪嫌疑人抓获归案。目前,该案已侦查终结,准备于近期移送起诉。 沧州黄骅市杨某污染环境案 2014年10月份以来,犯罪嫌疑人杨某、神某某在黄骅市吕桥镇非法建厂,在没有任何环保手续的情况下加工生产粗酚、甲酚,并将大量含酚生产废水通过暗管直接排放到老石碑河内,严重污染环境。2015年4月22日,当地公安机关将犯罪嫌疑人杨某、神某某刑事拘留。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衡水市景县区域性非法电镀“黑作坊”污染环境案 2014年11月4日,衡水市公安局联合市环保局集中行动,一举捣毁了景县10个非法电镀黑作坊。电镀作坊在生产过程中将含有大量总铬、总锌的生产废水直排地下,造成严重污染。2014年11月19日,当地公安机关对上述10个电镀作坊分别立案侦查,并将赵某、周某某等10名犯罪嫌疑人抓获归案。该批案件已于2015年1月移送起诉。 邢台市威县“7.17”重大环境污染案 2014年7月,犯罪嫌疑人李某通过犯罪嫌疑人罗某、刘某某等数名中间人,将自江苏省盐城市、浙江省湖州市等地三家化工厂收购的共计400余桶危险废物进行非法处置。2014年7月17日,李某雇佣两台半挂车将70吨危险废物从福州市湾边村运送至邯郸市鸡泽县,因收货人拒绝接货,半挂车司机将货物运至威县名州镇报警。当地公安机关于2014年8月至9月将李某、罗某等13名犯罪嫌疑人抓获归案,该案已于2015年5月5日移送起诉。 邯郸市邱县崔某某等污染环境案 2015年1月24日,邱县公安局、环保局进行联合执法时,发现某棉业有限公司院内存在一为自行车零件进行镀镍加工的非法电镀加工点,该加工点将总镍超标的生产废水未经任何处理直接排放至渗坑,严重污染环境。公安机关当场将崔某某、翟某某等3名犯罪嫌疑人抓获。该案已于2015年4月23日移送起诉。 |
关键词:利剑斩污,专项行动,环境污染 |